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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王水牛的200多名女性中,未来大概率会有人进入从政领域,再从学历背景来看,这

喜欢王水牛的200多名女性中,未来大概率会有人进入从政领域,再从学历背景来看,这批人里走上相关道路的可能还不在少数,从她们目前呈现出的情况看,文科背景占比较多,因此今后很可能进入法律、新闻媒体、教育等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相关领域。
 
最近围绕“王水牛”的争议不断发酵,网上甚至出现一种更夸张的推演,认为所谓与他有过互动或者喜欢过他的200多名女性学历普遍不低,将来必然有人进入法律、教育、媒体甚至公共管理领域,于是进一步担心这些人会不会把私人偏好带进公共岗位,我认为这条逻辑从第一步开始就站不住脚。
 
首先必须把事实边界划清,目前公开报道能够确认的是,这名被称为“王水牛”的美国籍留学生网红近期遭到多名女性公开爆料,至于网络上流传的“200多人”究竟是交往对象、普通粉丝、评论区互动者还是其他关系,目前并没有权威机构给出完整名单和确切统计,因此不能把一个网络数字直接当成确定事实。
 
更没有依据的是,仅凭照片、学历或者社交媒体状态,就判断这些女性所谓“文科居多”,再进一步预测她们未来会集中进入法律、新闻、教育和政府部门,因为一个年轻人读什么专业、毕业后从事什么职业,本身就受到考试、招聘、个人能力和职业规划等大量因素影响,靠几张网络截图根本推不出未来职业轨迹。
 
我认为这里最容易出现的逻辑错误,就是把私人生活和公共职业强行连成一条线,一个人在20多岁时喜欢过什么网红、谈过什么恋爱、追过什么明星,本质上属于个人生活,只要行为本身没有违法,就不能自动推导出这个人未来进入公共岗位以后一定会按照当年的私人喜好办事。
 
真正进入公务员队伍以后,约束一个人的首先也不是朋友圈和个人审美,而是法律和组织纪律,《公务员法》第14条明确要求公务员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同时要求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并做到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如果有人真的进入司法系统,职业边界甚至更加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法官职业规范要求法官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不得滥用职权或者枉法裁判,同时不得利用法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才是判断一个司法人员是否合格应该看的标准。
 
进入教育领域也是一样,教育部发布的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明确把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公平诚信以及廉洁自律等内容列为教师职业行为要求,也就是说教师坐到讲台前以后,评价他的核心应该是教学能力、师德和职业行为,而不是年轻时喜欢过哪个网络红人。
 
更重要的是,我不赞成把女性进入法律、教育、媒体和公共管理领域本身描述成某种风险,因为女性接受高等教育以后根据自身能力进入不同职业,是正常的人才流动,真正应该防范的从来不是某种性别的人进入岗位,而是任何人掌握公共资源以后有没有滥用权力。
 
制度实际上也正是按照这个思路设计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把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本人以及他人谋取私利纳入处分范围,甚至纵容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同样受到约束,所以真正值得监督的是具体权力行为,而不是提前给某一群年轻人贴上标签。
 
在我看来,如果今天因为一个女生喜欢过某个争议网红,就怀疑她以后当老师会影响学生、当法官会影响判决、进入机关会影响政策,那么同样的逻辑完全可以无限扩大,喜欢某个明星、某支球队、某个博主甚至某种消费品牌,都可以被推演成未来职业风险,最后任何私人生活都会被强行政治化。
 
而且“共同喜欢过一个人”也不意味着拥有共同价值观,几百个陌生人的家庭背景、专业训练、职业选择和人生经历可能完全不同,有人几年以后甚至根本不会再记得这个网红,把这样一群彼此并不认识的人想象成一个未来会采取统一行动的利益共同体,本身就缺乏事实基础。
 
我认为真正成熟的公共治理恰恰不需要猜测谁未来可能变坏,而是让任何进入公共岗位的人都处在明确的规则之下,公务员有公务员纪律,法官有司法职业规范,教师有师德准则,出现违规行为以后再依据事实追责,这比根据性别、学历和私人喜好提前给人定性可靠得多。
 
所以所谓“喜欢王水牛的200多名女性以后会大量从政”听起来很有冲击力,实际上既缺少可靠人数依据,也没有职业流向证据,更无法证明这些人未来会形成统一立场,我认为真正需要守住的原则很简单,不管男人女人、不管喜欢过谁,只要进入公共岗位,就必须按照法律、制度和职业规范办事,监督权力永远比猜测私人生活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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