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美国在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期间,纠集41个国家发表声明,批判中国。
一个多月之前的2026年7月6日中午12:01,中国军队一艘战略核潜艇成功进行潜射战略导弹试射,精准命中太平洋上的预定目标海域,发射前也向美国等国家进行了通报。
美国认为,其他国家发表声明批判中国存在两个问题,一是通报时间在24小时以内,言下之意是应该更早通报,二是通报内容不够具体。
美国为什么敢批判中国?依据是什么?
美国称依据的是防止弹道导弹扩散的海牙行为准则。
需要强调的是,该准则中国并未签署加入,因此对中国没有效力,美国依据中国未加入的公约批评中国没有道理。
国际法规定,只有同意才能被约束。
中国未同意,其他国家制定的规则与中国无关。
这是搞笑的第一个层次。
这是最低层级的可笑之处,接着分析第二个层级。
美国称中国通报时间晚、内容不够具体,依据的是相关公约,听到这话,人们可能会猜想。
人们可能会猜想该公约规定需提前通报及具体程度。
尽管中国未参加。
这是常规逻辑思维,但美国的逻辑并非如此。
因为中国未参加的该公约既未规定需提前24小时通报,也未规定通报具体参数。
这显然很可笑。
归纳来看,美国依据中国未参加且条款中无相关规定的公约要求中国。
这好比10个人约定每次打球提前在群里通知,但未规定需提前半小时。
某人并非这10人中的一员,却被指责违反公约中不存在的内容。
这显然莫名其妙。
这就是美国的逻辑。
顺便说明,提前24小时通报并非中国未参加的公约规定,而是美国与俄罗斯1988年签署的《洲际与潜射导弹发射通知协定》和2010年签订的《新削减战略武器条约》中的约定。
美俄双方的约定与中国无关。
若按此逻辑,中国可与其他国家签订条款,强行要求美国或其他国家遵守,显然行不通。
例如,中国与伊朗签订协议后要求美国执行,显然不可行。
若可行,伊朗或许会与中国签订大量条约要求美国遵守。
这算是第三个可笑之处。
然而事情并未结束,接着分析第四个可笑之处。
既然美国重视该公约,自身应遵守。
对照公约条款,美国作为参与国的表现如下。
要求美国时,不会像美国要求中国那样依据公约未规定的条款,而是严格按照公约明确内容。
公约规定需提前通报,但未明确时间和程度,仅要求通报即可。
美国的表现如何?
最近这几年,美国多次试射弹道导弹,只有一次向中国通报了,其他全部没有通报。
这是美国向中国通报的情况,在公约框架下,美国向伙伴国的通报情况如何?
该公约官网上没有美国的通报记录。
这就是美国作为公约的参与国在履行公约方面的成绩。
美国依据中国未参加且无相关规定的公约要求中国,自身作为公约参与国却未遵守明确规定。
中国没有必要遵守,美国也没有资格指责中国。
这是这件事儿的第5个可笑之处。
这并非最可笑之处,接着分析第六个可笑之处。
前文提到美国近年多次发射弹道导弹,仅向中国通报一次,探究这唯一一次的原因。
那是2024年11月,美国向中国通报了。
为何此次美国向中国通报?
因为在两个月之前的2024年9月,中国发射了一次洲际弹道导弹,中国向美国通报了,所以两个月之后,美国基于对等原则向中国通报了一次。
关键词是对等原则。
其中存在一个关键逻辑。
此次美国纠集41国发表声明批评中国未通报,表明美国重视通报事宜。
依据对等原则,中国同样在意美国是否通报导弹发射。
因此有必要推动美国向中国通报。
但过去几年美国仅通报一次,效果不佳,如何让美国增加通报次数?
答案可从历史经验中寻找。
如前文所述,美国近年唯一一次向中国通报的前提是中国向美国通报。
可见,要让美国增加通报,前提是中国增加通报,美国在对等原则下会做出回应。
关键问题在于,中国需有事可通报。
通报内容为弹道导弹试射,若无试射则无通报必要。
所以结论很简单,中国需增加试射次数。
过去几年美国向中国通报少且仅有一次,是因为中国仅通报一次。
中国仅通报一次,是因为仅进行一次试射。
顺便说一下,根据公开报道,过去几十年,中国总共只射了三次面向太平洋公海的洲际弹道导弹,1980年5月发射东风5号,之后于2024年9月发射东风31AG,2026年7月发射潜射型洲际弹道导弹。
问题在于中国自身,美国逻辑是中国通报一次,美国才通报一次。
只有中国经常发射核威慑性洲际弹道导弹,才有更多通报内容,向美国通报增多,美国才会基于对等原则增加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