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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已婚男风流成性欲望较强,妻子怀孕后也不放过,后来孕晚期没法同房,男子就跟婚

北京,已婚男风流成性欲望较强,妻子怀孕后也不放过,后来孕晚期没法同房,男子就跟婚外的女子不断的发生了关系,女子单纯并不知道男子已婚,忘情的跟其交往。
 
有一天晚上,二人刚折腾完,女生看到男子的手机屏幕亮了,一打开看到有人给男友发来了小孩的视频,这才得知:此男已婚已育。
 
更恶心的是,事儿穿帮了,这男的不认错、不道歉、不赔钱,他亲妈还堵上门骂姑娘“不要脸”。幸好最后法院没和稀泥,强制执行,钱赔了,歉道了。
 
咱先说说这男的精明在哪儿,又蠢在哪儿。他聪明是真聪明,学历高,长得体面,知道在相亲网站上怎么包装自己:“单身”“优质”“青年”,每个词都戳中想踏实过日子的姑娘的软肋。
 
可他犯了个要命的错:他以为两头瞒能瞒出铁三角,一边家里老婆刚生完孩子,一边外边跟莫女士同居约会,电话躲着接,视频下楼打,这套路熟练得让人心寒。
 
可他忘了,手机是当代人最大的把柄,一条婴儿视频就能把他所有谎言炸得稀碎。更蠢的是,穿帮之后他连句软话都没有,梗着脖子不道歉,好像只要不认账,这事儿就能翻篇。
 
结果法院直接告诉他:你骗的不只是感情,是人格权,是人家姑娘选择清白身份的权利,这账得拿真金白银和公开道歉来还。
 
再说莫女士,这姑娘憋屈在哪儿?

她不是主动当第三者的,她是被塞进第三者位置的。
 
她去相亲网是奔着结婚去的,跟聂某交往是正常恋爱,上床是你情我愿,但她从头到尾不知道对面坐着的是个有老婆有娃的骗子。
 
可她最冤的还不是这个,是聂某他妈跳出来指着鼻子骂她“不要脸”。
 
这逻辑就离谱:你儿子骗人时候不说,人家姑娘上门讨说法了,你倒开始护犊子了?护也护得讲点理吧,结果呢,堵门滋扰,被警察拘留,脸丢得更大。
 
以前咱总觉得“骗感情”是道德问题,顶多在网上骂两句渣男,法律管不着。
 
但这次法院拿《民法典》说话,明明白白告诉你:故意隐瞒已婚身份,虚构单身状态,让人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跟你发生亲密关系,这不光是缺德,是侵权。
 
因为你剥夺了人家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莫女士早知道他是已婚男,她压根不会跟他交往,更不会上床。这种“如果”没法重来,但法律认这个理,所以判他赔精神损害抚慰金,还要书面道歉。
 
这判决狠在哪儿?
 
狠在它把“情感欺骗”量化成法律责任,以后谁再想靠装单身骗炮,得掂量掂量自己兜里够不够赔,脸面够不够丢。
 
但话说回来,赔偿金才一万块,算多吗?搁北京,可能不够莫女士看心理医生的挂号费加药钱,更别说她精神上受的那份罪。可这笔钱的意义不在数目,在定性——法院盖章认定你错了,你骗人了,你得付出代价。
 
更关键的是后续执行,聂某起初赖账不赔,道歉信也不写,以为拖一拖就过去了,结果法院直接强制执行,划他账户,逼他道歉。这一下性质就变了:不是他良心发现,是法律按着他脑袋认错。对这种人,就别指望他自觉,就得靠强制力让他疼。
 
往深了想,这事儿还有个容易被忽略的角度:婚恋平台在这出闹剧里扮演了什么角色?聂某能轻松注册“单身”身份,平台有没有核实过他婚姻状况?是不是上传个身份证、填个资料就能随便说自己是单身?
 
如果平台把婚姻状态当摆设,那它就等于在给骗子发通行证。莫女士倒霉碰上个渣男,但下一个呢?下下个呢?
 
平台不能光收会员费不干活,得有点起码的审核责任吧,哪怕跟民政系统简单联个网,查查婚姻状态,也比现在这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强。这算是给所有交友平台提了个醒:你们不是菜市场,不能谁都能支个摊卖假货。
 
再聊点实在的,这种事搁咱们普通人身上,怎么防?
 
别光听对方嘴说,得长个心眼。他说单身,你就不能多问问生活细节?周末去哪儿,节假日怎么过,朋友圈有没有奇怪的分组,接电话是不是老躲着你——这些小破绽攒多了就是证据。

第一条,真到了谈婚论嫁那步,该见朋友见朋友,该见家人见家人,一个人说单身说了不算,他周围人漏出来的信息才真。

第三条,万一发现自己被骗了,别自己憋着生闷气,也别听对方画大饼,直接走法律路子,就像莫女士一样,起诉侵权,要求赔偿,别觉得丢人,丢人的是骗子不是你。
 
说到底,这案子给所有管不住自己的人敲了个钟:别以为你学历高、脑子好就能把别人当傻子耍,法律不认你聪明,只认你干了什么。
 
也给所有真心找对象的姑娘提个醒:你掏心掏肺之前,先确认对面那个人值不值得,别让“单身”两个字就把你忽悠瘸了。
 
聂某现在钱赔了,歉道了,面子丢干净了,老婆那头怎么交代还不知道,他妈还被拘留过,这一家子算把脸丢到姥姥家了。莫女士虽然赢了一场官司,但心里的疤没那么容易好。
 
这事儿没赢家,但至少让咱看明白了——法律在进步,骗感情的代价在变大,渣男的日子不会那么好过了。
 
最后问一句:如果你是莫女士,拿到那一万块赔偿和一句被法院逼出来的道歉,你觉得这事儿算翻篇了吗?评论区聊聊。

信源: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