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29岁高校教师的双户口先后被注销,成了一名“黑户”,导致其出行都不便。然而当该教师去找派出所理论时,却被告知,销户合法合规,建议重新落户。但教师不愿意,于是将派出所告上法院,要求恢复双户籍。
据悉,这名教师小李出生于1997年,生父是山西煤矿的职工,母亲是本地村民。
当年夫妻二人严重超生,在1998年缴纳了7000元社会抚养费后,迟迟没能办成本地落户。
眼看孩子快2岁要登记身份,家人只能先在山西太原给他落了户口,但这套户籍全程空挂,小李从未在山西居住、办事,身份证也只是申领后束之高阁。
一直到2006年,小李即将上小学,落户迫在眉睫。母亲户口无法迁回村里,孩子不能单独落户,家人商议后想出折中办法,将小李过继给无子女的大伯,然后申报林州户口。
后家人去卫生院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将亲生父母信息替换成大伯夫妇,拿着村委过继证明、缴费票据完成本地落户。
自此,小李所有学籍、医保、银行卡、工作编制全部绑定林州户口,山西户口彻底闲置20年。
2024年11月,派出所电话通知小李系统筛查出双重户口,需要注销其一,民警当时告知他,优先保留登记更早的山西户口,注销林州本地户。
小李认为,自己的生活轨迹全部绑定林州户籍。一旦注销,学历、社保、工作档案全部断裂,这会产生诸多麻烦。
为规避后续麻烦,小李主动提出注销从未使用的山西空挂户口。
2025年1月13日,小李专程前往太原办理注销手续,拿到山西户口注销证明后,立刻赶回河顺派出所报备,告知民警重户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可派出所给出的答复却让他当场愣住了,称即便山西户口注销,林州这套户籍依旧要清理,因为林州户口为虚假户口。
两套户口全部清零,小李彻底沦为无户籍人员。
户籍注销至今一年多,小李日常出行、金融、医疗业务全面停摆,所有需要实名核验的事项全都不敢触碰。
他多次往返派出所,反复申请恢复原有林州户口,工作人员均明确回绝:原户口无法恢复,唯一解决方案是重新申报落户,但新落户会生成全新身份证号。
小李担心自己的新身份和20年学籍、社保、工作档案无法匹配,未来考博、考事业编制、办理不动产、更新银行卡都会出现无法调和的信息断层。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小李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林州市公安局的注销决定,恢复原有户籍。
小李专门查阅河南省户籍管理规范,规定重户清理坚持“去伪存真,注销虚假、保留真实常住户口”。
在他看来,山西户口是空挂、是从未产生任何社会关系的无效户口;林州户口伴随自己20年,全村邻里、村支书都能佐证他在当地常年定居,属于实打实的真实常住户籍。
小李表示,当年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信息登记不实,属于历史遗留的材料瑕疵,但不等于整个人、整套户籍完全虚假。
正确处理方式应当是更正户口本父母信息、补充亲子证明修复档案,而不是直接注销全部户籍,彻底否定自己20多年的合法身份。
不仅如此,当初警方并未完整告知注销理由、法律后果,也未充分听取自己的陈述申辩,程序上存在告知不充分的问题。
小李的亲生父母称当年是无奈之举,但有80岁接生婆手写证明,确认1997年亲自在屯头村接生小李;多位邻居、任职30年的老支书均出具书面材料,证明小李自出生起便在本村生活长大。
村委会也加盖公章出具说明:当年经村镇计生部门同意,小李过继大伯落户,社会抚养费足额缴纳,落户具备当年基层认可的手续支撑。所有佐证材料全部提交派出所,但并未改变注销结果。
派出所负责人直言,整件事根源在早年违规落户,而且业务层面不存在恢复原有户口的操作空间。
如今的解决办法,就是小李重新申报合法户口,取得新身份证号;派出所可出具书面证明,证实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属于同一自然人,凭这份证明可以到社保、银行、学校人工变更档案信息,绝大多数社会业务均可正常办理。
《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明确规定,公民仅能在经常居住地登记一处常住户口,双重、多重户口本身属于违规状态,公安具备核查、清理、注销的法定职权。
存在多个户口时,公安调查后注销虚假户口,保留真实户口;同时注销机关需出具户籍关联证明,方便当事人办理后续业务。
目前来看,公安机关的做法完全依法依规,没有什么问题,就看法院如何认定的。
最后,当年管控严格,不少家庭为了给孩子落上户口,只能找变通办法,改亲属信息、换落户渠道,所有人都只想着先把身份办下来,没人预料二十多年后户籍系统全面联网,早年的变通会变成困住人生的难题。
目前最好的解决办法,其实是折中方案。公安保留清理虚假户籍的底线,同时出台针对长期稳定使用、仅局部信息瑕疵户籍的专项更正通道,不用让当事人彻底清零身份、从头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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