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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春天,开国上将叶飞的女儿,国家经委副处长叶之枫,因勾结他人泄露国家进口

1986年春天,开国上将叶飞的女儿,国家经委副处长叶之枫,因勾结他人泄露国家进口汽车谈判机密,收受贿赂,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案件披露后震动全国,成为改革开放初期最受关注的职务犯罪案件之一。

上世纪八十年代,正是中国改革开放起步的关键时期,物资紧缺、百业待兴。进口汽车作为稀缺战略物资,完全由国家统一审批、统一对外谈判。

彼时叶之枫任职国家经委进出口局副处长,手握进口汽车专项审批与谈判核心权限。这个岗位承载着国家外贸利益,每一份谈判底价、采购规划都是实打实的国家机密。

本该恪尽职守守护国家利益的她,却在市场经济的新风与物质诱惑中彻底迷失。1984年11月,她结识了善于钻营、精通外语的张常胜,两人迅速勾结,滋生了权钱交易的歪心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权威卷宗记载,短短半年时间里,叶之枫多次违规泄露核心机密。中方对外谈判的底价、采购配额、退让底线,全都被她私自告知同伙。

这些绝密信息被转手卖给境外港商、外商。掌握我方底牌的境外商人,在谈判中肆意压价、步步紧逼,直接让国家外贸陷入被动,造成了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

为了谋取私利,叶之枫不止泄露机密,还主动突破职业底线。她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企业办理进口审批手续,借机大肆收受港币、现金、彩电、录像机等各类财物。

身居高位、出身将门,叶之枫拥有旁人难以企及的起点。父亲叶飞是战功赫赫的开国上将,一生清正廉洁、为国奉献,为子女树立了正直的人生标杆。

优渥的家世、体面的公职、光明的前途,命运给了她一手绝佳的好牌。可她偏偏无视家风教诲,漠视国法底线,把手中的公权当成了换取财富的私人工具。

案件审理结果更是让人唏嘘,同案犯张常胜因涉案情节极其严重,被依法判处死刑。叶之枫因系从犯、涉案情节稍轻,获刑十七年,同时被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庭审结束后,叶之枫曾心存侥幸提起上诉,辩称自己并非故意泄露机密。但高院核查全部证据后,认定二人相互勾结、罪责相当,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令人感慨的是叶飞老将军的态度。得知女儿违法获刑的噩耗,他没有动用任何人脉特权求情,只是病榻长叹,直言是自己家教尚有欠缺,才让孩子误入歧途。

这位征战一生的老革命家,用最公正的态度敬畏国法、坚守底线。他一生捍卫国家法度,即便至亲犯错,也绝不徇私偏袒,这份格局令人肃然起敬。

这起案件在当年轰动全国,绝非因为当事人的特殊身份,而是极具警示意义。改革开放初期,不少公职人员面对新生的市场诱惑,逐渐放松了纪律约束。

特权从来不是谋私的资本,身份更不是违法的保护伞。无论出身多显赫、职位多优越,触碰法律红线的那一刻,就注定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三十多年过去,这起旧案依旧值得所有人深思。坚守初心、敬畏法律、恪守底线,从来都是公职人员最根本的立身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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