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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小便宜吃大亏!浙江杭州,一名56岁男子耍小聪明,屡次偷偷带走超市商品妄图白嫖,

贪小便宜吃大亏!浙江杭州,一名56岁男子耍小聪明,屡次偷偷带走超市商品妄图白嫖,本以为手法隐蔽无人察觉,殊不知自己的荒唐行径,早已被店员尽收眼底,最终亲手将自己送进了法网,落得惨痛下场!
 
据媒体8月14日报道,这男子可不是一时冲动顺手牵羊,他是接连搞了整整8次!说句心里话,当我看到“8次”这个数字的时候,我差点把手里的茶杯摔了。
 
你说你侥幸成功了一次,没被发现,见好就收也就罢了一—当然,咱必须强调,偷东西绝对是错的!
 
可他倒好,尝到了甜头之后,竟然把超市当成自己家的后花园了,想拿什么拿什么,真以为超市开着门是来散慈悲的?这不是把店员当傻子,把法律当儿戏吗?
 
很多人思想还停留在几十年前,老觉得在超市偷拿个三五块、几十块的小东西,算不上什么大事,顶多被发现了当场退回去、赔点钱,再不济也就是被民警批评教育两句、治安拘留几天罢了。
 
但是,这恰恰踩中了法律的致命红线!咱们国家的刑法规定得明明白白: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就属于“多次盗窃”。
 
注意了,法律在这里可不管你一共偷了价值几百块还是几千块,只要次数凑够了三次,性质就从普通的违法行为演变成了刑事犯罪!
 
这位大叔足足干了8次,这已经不是普通的道德败坏或小偷小摸了,这是实打实的刑事立案标准。
 
现在的超市,到处都是监控探头,后台还有库存盘点系统,什么东西少了、什么时间段少了,人家后台数据一清二楚,这大叔自以为手法隐蔽,殊不知在店员眼里早就成了重点关注对象。
 
到了第8次,这哥们儿又熟门熟路地准备重演旧技、白拿走人时,直接被早就警惕的店员当场拦截,抓了个现行,随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将其控制。
 
警方也发出严肃提醒:“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我认为把盗窃犯的犯罪责任推给商家没及时阻止,这在逻辑上根本站不住脚。
 
超市是商业场所,店员每天要面对成百上千的顾客,核心职责是维持日常运营和提供服务,而不是专门防范罪犯的保姆,调取监控、核实身份、收集固定证据,这都需要时间。
 
其咱们退一步讲,一个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56岁成年人,难道不知道“拿东西不给钱是偷”这个基本常识吗?他每一次伸出手去,都是基于自己贪婪的主观意愿。
 
如果一个人心里压根没有对法律的敬畏,就算超市在第2次劝阻了他,只要他没受到足够深刻的教训,换个超市他大概率还是会继续伸手。
 
将盗窃者违法犯罪的后果,归咎于被受害一方没有早点阻拦,这无疑是本末倒置。
 
这件事最终的处理结果非常明确,该男子因涉嫌多次盗窃,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的处理果断且立论有据,给那些怀揣侥幸心理的人上了一堂极其深刻的法律实操课。
 
为人处世,踏踏实实才是正道,为了三瓜两子的小便宜,把自己的后半生名誉、自由甚至家庭的尊严全都赔进去,这账怎么算都是亏到了极点!
 
官方信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