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劝大家,不要轻易给儿女的恋爱对象出生活费,真的会被气死!我同事王姐就是个例子。
昨天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王姐开始向我倾诉自己的烦恼。她的儿子从大一那会儿就谈了一个女朋友,每个月都会给女友转出一份生活费。这样累计下来,四年时间当中,总共花费了将近十万块钱。王姐原本以为,这样一来,两个人就能顺利步入婚姻的殿堂,可结果却是女方的父母嫌弃他们家没有房子也没有车子。王姐带着哭腔诉说:“我养了那个女孩整整四年,这么长时间里,连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收到过。”她的儿子还冲着她大声喊道:“都怪你,当初不给我多买一些礼物,才导致现在这个局面。”王姐因为这件事晚上都睡不着觉,她感慨地说:“早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当初就不该出这个钱。”
对于这个情况,我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觉得王姐的这笔钱花得相对比较冤枉,同时她这个人也在极大程度上被伤透了心。大家对于这种事情,又有着怎样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