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20多年的妈,回来抢死儿子的命钱——你配吗?
2024年10月28日,河北武邑县法院。
一个半身不遂的男人坐在轮椅上签字离婚。对面坐着他20多年没见的妻子——回来不是伺候他,是来跟他抢儿子那笔死亡赔偿金的。
我看了这条新闻,气得把手机摔床上了。
你知道最恶心的是什么吗?
男人叫老李。1993年结婚,儿子3岁那年,媳妇王某拍屁股走人了。一走就是20多年——孩子生病她不在,孩子考学她不在,孩子出事她不在。老李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把儿子拉扯到25岁。
2022年,儿子意外走了。
老李当场脑出血,瘫痪了。
没了儿子,瘫了身子,孤零零一个人等死。这时候——你猜怎么着?王某回来了。
她回来干什么?
不是给儿子上坟,不是伺候瘫痪的前夫,是——来分儿子的死亡赔偿金。
对。儿子活着的时候她玩消失。儿子死了,她准时出现。就为钱。
我再说句难听的——
有人说法律上讲她是近亲属,她有权利。
去他妈的“有权利”。我问你——一个3岁就扔下孩子、20年不闻不问的人,配当“母亲”这两个字吗?儿子长多高她不知道,儿子爱吃什么她不知道,儿子怎么死的——她可能连新闻都没看全。
就这,回头要钱?
凭什么?
凭什么老李熬了22年夜、瘫了半辈子、哭干了眼泪,到头来还要跟一个20年没给儿子喂过一口饭的人平半分这笔钱?
凭什么一个母亲的责任可以缺席20年,但“母亲的权利”可以在儿子死了之后一秒不差地回来生效?
天底下有这么便宜的事?
好在——检察院介入了。
村委会出证明:王某离家20多年,从未尽过抚养义务。证据砸脸,王某怂了,放弃索要赔偿金。
老李离婚了。检察院帮他办了残疾证,联系了养老院。
案子结了。
但我心里这口气没结。
你想想——那个3岁的小男孩,被妈妈扔下的时候,他会不会每天晚上哭着找妈妈?那个25岁的年轻人,出事的那一秒,有没有想过——哪怕一秒——那个早就把他忘了的女人,会在他死后跑来分他的命钱?
有些钱拿了,夜里能睡着吗?
死亡赔偿金,赔的是失去至亲的痛苦。谁承受了这份痛,谁才有资格拿。
老李承受了22年的累、丧子的疼、瘫痪的苦。王某承受了什么?
承受了20多年的——自由?
我写这条不是为了普法。法律已经给了结果。
我就是替那个3岁的小男孩不值。替那个25岁就没了命的年轻人不值。替那个瘫在轮椅上还要被前妻捅一刀的老李——不值。
一个母亲,缺席了孩子的一生,却在孩子死的这一刻,准时到场。
这比死,还寒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