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一篇帖子,称高跟鞋是现代的裹小脚。
下面的评论中,有人称自己真的买到过很好穿的高跟鞋,或者认为高跟鞋好看。
然而在100年前,被裹脚的女性是否也认为脚小好看,才选择裹脚呢?
有人提出,可以选择不买高跟鞋,不穿即可。
事实上,人们真的有选择的权利吗?
就连女兵都要穿高跟鞋出场,以衬托礼仪场合的庄重和优雅。
网友提出质疑后,有评论称:“自己穿高跟鞋不好看,还不让别人穿吗?”
该评论认为高跟鞋是为了展现女性的美丽,适合在特殊礼仪场合穿着。
事实上,高跟鞋最早起源于10世纪,为波斯男性骑兵发明。
后来传入欧洲,进入欧洲贵族圈层。
当时男女都穿高跟鞋,代表权力和尊重。
后来在17世纪,欧洲男性选择了更实用、更硬朗的皮鞋。
高跟鞋逐渐成为女性认知中专属的时尚单品。
人们可以选择是否穿高跟鞋,这需建立在没有企业或公司强迫女员工穿高跟鞋的制度基础上。
真正的自由并非想穿就能穿,而是在任何场合都能拥有同样舒适的权利。
这种对社会现象的敏锐观察,不禁让人再次惊叹于其背后所反映的深层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