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把国家知识产权局给告了?别慌,不是你想的那样。
刚跟茉莉奶白打完官司、拿了1030万赔偿,LV转头就把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了,7月16号刚开的庭。
很多人一看这新闻就炸了:一个外国奢侈品牌,告咱们国家的部委?这也太狂了吧?
先别急着站队,我跟你捋一捋这事儿到底咋回事。
首先,LV告的不是“官”,是那一纸裁定
这官司不是咱们想的那种“企业告政府”,它属于行政诉讼,说白了就是LV对国知局做的一个决定不服气,走法律程序讨个说法。
啥决定呢?广东汕头有个个体户叫黄民耀,申请了一个四叶花卉图形的商标,用在箱包皮具这类商品上。LV一看,觉得这跟自己家那个经典的老花Monogram太像了,就跑去跟国知局申请,说这商标该宣告无效。
结果国知局一查,说:不像,这商标有效。
LV不服,那就起诉呗。而且这不是头一回了,光告国知局就告了六次,之前五回,赢了三回输了两回。
那LV为啥死磕这事儿?说白了就四个字:争花,保命
这场官司真正的焦点在哪?国知局在裁定里认定了这么一件事:LV的四叶花纹样,有一部分图案是传统的公有纹样,不是LV独创的,所以它的“独占权”是有限度的,不能给它过度扩大保护。
你品品这个意思——就是说LV那个老花,里头有宝相花、柿蒂纹这类咱们中国传了几千年的传统纹样,你LV注册了没错,但你不能说这纹样就归你一个人了。
对LV来说,这可就真要命了。
你想啊,奢侈品的核心价值是啥?皮料工艺可以学、款式可以抄,但那个一看就知道是LV的视觉符号,是它的命根子。如果这次服了软、不起诉,等于默认了“传统纹样大家都能用”,那以后做茶饮的、做文创的、做家居的,全都可以说“我用的是老祖宗的东西,不侵权”,LV的老花满大街都是,它还奢侈得起来吗?
所以这官司它必须打,打到赢为止。
但网友的担心也不是没道理
有人翻出历史数据,LV近五年在中国发起的商标维权诉讼有1691起,光2026年上半年就56起,从茉莉奶白这种新茶饮品牌,到宁波的小百货店、鸭血粉丝店,甚至街边杂货铺,全告过。
这就引出一个挺拧巴的问题——
LV那四叶花纹样,好多人说跟咱们唐代的宝相花很像。如果外国品牌把中国老祖宗传下来的公共纹样,稍微改吧改吧就注册成自己的商标,然后转过头来限制咱们本土企业用,那几千年的文化集体记忆,是不是就被商业规则给合法“圈走”了?
一方面,法律讲究“注册在先”,人家注册了就得保护;另一方面,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凭什么被你一个人独占?
说到底,这场官司打的不是谁对谁错
打的是:现代商标法这套规则,碰上了五千年的公共文化财富,边界到底该画在哪儿?
一个传了一千多年的花纹,因为你注册得早,别人就都不能用了——这事儿,你觉得合理吗?
LV把国家知识产权局给告了?别慌,不是你想的那样。 刚跟茉莉奶白打完官司、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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