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知道原来在广东吃饭是需要强行交茶位费的。
有博主在广东餐厅就餐时,已明确拒绝茶水服务并选择白开水,仍被收取茶位费。
白开水也要收取茶位费,应立即改口称为餐位费。
什么是餐位费?
商家提供餐具是经营范围内的必要义务,否则无法获得经营资质。
难道消费者需要用手抓饭菜吗?
该博主在下单时明确表示不需要商家提供的菊花茶和红茶,但商家仍强制下单并上了菊花茶。
在明确告知不喝菊花茶的前提下,商家的行为已违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博主全程正当维权,未提及任何差评,却被店家挂到网上,称客人要求免茶位费,否则要挟给差评。
店家还表示店内张贴了茶位费标准,客人落座时也会告知。
这类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引发争议。
明码标价是商家的义务,是否选择消费是消费者的权利。
打开评论区,许多广东网友在诉苦,称在广州等大城市就餐时,茶位费每人5元,纸巾3元,米饭也要3元。
两人尚未点餐,扫码后就已产生36元强制消费。
8个大人和4个孩子的茶位费被收取40元。
这填补了国内没有服务费的空白,但所谓的行业习惯不应凌驾于消费者权益之上。
第一次知道原来在广东吃饭是需要强行交茶位费的。
这一现象引发的争议,不仅关乎消费体验,更涉及消费者权益与行业规范的平衡,值得各方深入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