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八十载遗毒未消:日本遗弃毒气弹,不该被遗忘的家仇国恨 日本四次申请延期,不断往

八十载遗毒未消:日本遗弃毒气弹,不该被遗忘的家仇国恨

日本四次申请延期,不断往后推销毁时间;长期不肯完整交出当年埋藏地点档案,不提供埋藏地图,很多毒弹埋在哪里我们无从知晓,大大增加搜寻难度。

时至今日,日本遗弃在我国的毒气弹,已经慢慢被不少人淡忘。但军国主义暗流仍在涌动,越是这样,我们越不能遗忘这段血淋淋的历史,不能忘记这份沉重的家仇国恨。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军国主义公然违背国际公约,在中国战场大规模使用化学武器,有档案记录的化学战就达1241次,战时直接造成我国军民20余万人伤亡。

1945年战败投降前夕,日军为掩盖战争罪行,没有上交毒气弹药,而是把大量芥子气、路易氏气等毒剂炮弹、毒剂桶,就地挖坑掩埋、抛入江河湖泊。这些毒弹散落我国18个省区、120多处地点,初步估算遗弃总量可达上百万枚。
炮弹埋入地下几十年,外壳锈蚀破损,毒剂不会完全失效。

老百姓建房、挖菜窖、河道清淤、工地施工,随时可能挖到毒弹。战后至今,日遗毒气弹已经造成我国平民2000余人伤亡。

血淋淋真实案例
1、齐齐哈尔8·4毒气事件(2003年)
工地挖出5个锈蚀毒剂桶,废品收购人员李贵珍接触毒剂,全身98%皮肤糜烂,18天后死亡;另有42名普通百姓中毒受伤。幸存者终身免疫力受损、皮肤溃烂、呼吸道与眼部永久损伤,没有特效药可以根治,几十年饱受病痛折磨。

2、佳木斯清淤中毒事件(1974年)
河道施工挖出破裂毒气弹,35名船员中毒,一人早早病逝,其余受害者留下终身后遗症,皮肤溃烂、手指变形,常年受病痛煎熬。

很多受害者不是战场上的士兵,只是普通农民、工人,甚至还有孩童。他们没有经历炮火硝烟,却身处和平年代,被八十年前的战争遗留毒弹深深伤害。毒剂渗入土壤地下水,部分土地、水源长期遭到污染,这是一场延续至今的环境灾难。


销毁义务,来自国际法,而非日本的道义良心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明确规定:谁遗弃,谁销毁,遗弃国必须承担全部资金、技术、人员,彻底清理遗弃在别国领土的化学武器。中日1999年签署备忘录,确认日本承担全部销毁责任,原定2007年就要全部销毁完毕。

也就是说,日本前来挖掘、拆解、销毁毒气弹,是国际法强制的法律义务,不是出于良心忏悔,更不是对中国的施舍。

现实进度己严重滞后。截至近年,日方累计挖掘回收十几万枚,真正销毁的只有一部分,大量毒弹依旧深埋我国地下。

日本国内发现同类旧化学武器,处理迅速高效;可在中国境内的遗弃毒弹,推进拖沓、一再拖延。

毒气弹的伤害,跨越战争岁月,持续威胁着和平年代普通百姓的生命安全。

销毁旧毒弹是侵略国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不存在任何情面可言。

遗毒一日不彻底清除,现实威胁就一日不会消失。历史不该被淡化,伤痛更不能被遗忘。
日本遗弃化学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