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印一审被判无期 这是一审判决,判决还没生效。
一审宣判,许家印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恒大集团罚金88.2亿元,恒大地产罚金70亿元,还有56名企业高管被判处一年十个月至十八年不等刑罚。
目前,判决还没生效。
结合一审判决书披露事实以及证监会过往行政处罚通报等公开信息,来看看曾经表面风光许家印和他的恒大到底干那些违法犯罪。
本案的起点,是长达数年的系统性财务造假。
2016年至2021年,许家印作为企业实际控制人,主导实施持续性、大规模财务造假,虚增资产、隐瞒真实负债。而这一时间跨度长于证监会此前查处的2019‑2020年造假区间。很显然,这不是企业经营失误,也不是阶段性财务漏洞,而是一套精心设计、长期运转的犯罪体系。
同时,以虚假报表为基础的多条犯罪链条同步铺开。
一是资本市场层面,实施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此前证监会查实,2019、2020两年,恒大累计虚增收入5641.46亿元,虚增利润920.11亿元,依靠篡改后的财务数据发行5期债券,融资约208亿元。虚假的数据欺骗债券市场投资者,把资本市场当成融资工具,触碰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红线。
二是面向普通民众,通过恒大财富平台实施非法集资。非法吸存扰乱金融秩序,集资诈骗罪要求具备非法占有目的。同时定两罪,意味着司法机关查明,他们的部分融资行为存在虚假项目、虚假担保、资金池借新还旧。而许家印作为最终决策者,被认定为主犯,要对全部后果承担责任。
三是行贿撬动金融资源,这是本案非常值得关注的一环。判决披露,恒大及许家印通过行贿谋求金融机构控制权,进而套取信贷资金、保险资金流入自身体系,还构成了单位行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运用资金罪。直接腐蚀了金融体系,破坏国家金融监管秩序。
四是利用控制权掏空企业,构成职务侵占罪。许家印借助财务造假虚增账面利润,再以分红名义侵占公司财产。账面造出盈利假象,把企业资产转化为个人收益。本次刑事认定,和境外清盘主体追索巨额股息的行动相互印证,实控人一边透支企业,一边攫取个人利益。
多重罪名叠加,许家印一审获无期徒刑。属于经济类犯罪当中的顶格量级量刑。
还一点大家的关注度比较高:就是退赔优先执行原则。
司法充分保障受损当事人的受偿权利,对于追缴到案的资产,优先用于弥补集资参与人、被害人损失,而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顺位放在后面。哪怕企业罚金高达几十亿上百亿,也不能越过受害群众的退赔先行执行。
56名高管分别获刑,覆盖地产主体、恒大财富等关键板块管理人员。司法穿透法人外壳,拒绝“全部责任归于实控人”的简单叙事,参与犯罪的管理人员,同样要承担对应的刑事责任。
虽然现在只是一审判决,但是企业规模再大,也不能凌驾法律之上。资本力量再强,也不能突破法治底线。现代市场经济,不存在法外的企业,也不存在法外的实控人。权力、资本都必须在法律划定的框架之内运行。以案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