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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男子搭讪辱骂女游客事件在网络快速发酵,网友顺着公开信息扒出涉事男子的身份。企

青岛男子搭讪辱骂女游客事件在网络快速发酵,网友顺着公开信息扒出涉事男子的身份。企查查公示信息显示,该男子为施某某,是青岛睿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同时持有公司100%的股份。

8月4日那天,外地女游客拿着相机在海之恋公园滨海步道拍照。一个穿白背心的男人跑过来,凑到镜头前问"这是什么相机、多少钱、什么牌子"。

女方客客气气回了"三千多、大疆",又补一句"不要影响我拍照行不行"。

就这么一句再正常不过的拒绝,对方瞬间炸了。

"你影响我跑步了,这是行人道,滚!"男人扯着嗓子骂,步步紧逼堵着姑娘去路,整整持续了5到6分钟。

姑娘从"对不起"说到"大哥我错了,我给你跪下行吗""大哥我求你了,你放过我行吗",哭腔都出来了。

那人还不罢休,嚷嚷"报警""我今天不可能放过你"。

看完完整视频,任何一个有常识的人都看得明白——步道宽敞得很,根本不存在"占道",是他自己跑过去搭讪,被拒了下不来台,拿"跑步权"当遮羞布。

青岛市文旅局工作人员说得很干脆:目前并未规定公园步道不可以拍照。

这话等于把那人"违规占道"的指控,当场戳了个窟窿。

但该男子的口头自述,绝不能作为免责理由——崂山区相关部门向媒体确认,男子确实自称精神有问题,"这肯定需要做专门鉴定,不能他自己说精神有问题"。

8月20日上午9时33分,崂山公安分局终于通过"崂山公安"公众号发布警情通报:已立案开展全面调查,违法行为人已到案,将依法处理并及时公布。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媒体同步转发了该通报。

注意通报里用的词——"违法行为人"。

一般案件没查清前,官方措辞通常是"嫌疑人"。"违法行为人"这五个字,基本就是给事件定了性:辱骂、围堵、滋扰,已经构成违法,剩下的只是量罚问题。

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公然侮辱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现实里这条文真不是摆设。浙江湖州两名网络主播相互辱骂,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海南白沙一男子在微信群、朋友圈多次辱骂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四日;山东沂南的鲍某因侮辱他人,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七百元。

如果调查确认存在长时间围堵、限制女方离开的行为,还可能叠加"寻衅滋事"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情节,处罚只会更重。

再说回这家"青岛睿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显示,这家公司2022年10月21日成立,注册地在市北区人民路290号2号楼110户,注册资本50万元,企业类型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行业划型为微型企业,员工人数1人,经营范围涵盖资产管理、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咨询与经纪等。

施俊锴是公司唯一的股东,兼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也就是说,施俊锴是这家公司100%的实际控制人。

一家做资产管理、租赁、房地产咨询的小微企业,老板本该最讲究"信用"二字。

结果老板本人在公共场所,对一个外地来的年轻女游客,因为人家不愿意搭理他,就围堵辱骂近6分钟,逼得姑娘跪地求饶。

这种做派,让生意伙伴怎么敢把资金托付给这样一家公司?

事件发酵后,网友跑去山东文旅账号下留言追问,文旅账号一度关闭评论区;有人拨12345反馈,12345说由公安部门处理,并称"在青岛的安全没有问题,这属于特殊情况"。

游客来青岛,花钱、花时间,换来的是"跪下行吗"的羞辱。

青岛这几年一直在推"好客山东"的旅游招牌,海之恋公园更是崂山沿海的网红打卡点。一个城市的好形象,是靠成千上万游客的口碑堆起来的;毁掉它,只需要一个耍横的本地男和一次软绵绵的处警。

施某某在微信群里发过一段道歉视频,辩解自己"没有刻意搭讪,只是认为自拍杆挡路,自己只是情绪失控"。

这哪是道歉,这是甩锅。

事实层面的归事实,情绪层面的归情绪。案子该怎么罚,等警方的最终公告。

女游客事发后已经离开青岛回到老家。她把视频发上网,不是为了火,是为了讨一个公道。

半个月的时间里,她反复上传又被下架,甚至把遭遇写到社交账号签名区,还是被删。

这本身就值得反思:如果第一次出警就能严肃处置,何至于让一个外地姑娘带着这样的心理阴影离开青岛?何至于让"好客山东"四个字在网上被嘲了整整半个月后,才等来一份"违法行为人已到案"的通报?

法不该为不法让步。"精神有问题"更不是耍横的护身符。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 本文综合澎湃新闻、潇湘晨报·晨视频、新湖南、贵州政务服务网等报道,案件最终处理结果以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正式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