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因为招聘刑满释放人员,有人提到于东来的过去,他年轻时也栽过大跟头:三次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最惨时欠下近 30 万外债,不敢回家面对家人。那么,后来他是怎么走出来的?[太阳]
早年于东来在许昌望月楼周边经营过小烟酒生意,赚了一大笔。
那是80年代末,普通工人月薪不过几十块,他后来把这段早期经历写进内部信,没有回避自己摔过的跟头。
1990年前后,有人上门推销一批“调拨价”香烟,价格比市面低不少。
于东来收了货,交易刚结束警察就赶到了,他这才得知这批香烟是赃物,家人办理取保候审后将他接出。
三个月后,他人借用他的摩托车外出,途中撞倒老人并且动手伤人。于东来作为车主被牵连,第二次被警方带走办理取保候审,但接连的教训并没有让他及时收手。
后来他听说西安的许昌烟比本地便宜,拉了一车烟回许昌。
但车辆刚驶出西安高速就被拦下,本次他被拘留,货物全部扣押,加上罚款与亏损,合计欠下近 30 万元外债。
90年代初,这笔钱相当于普通工人几十年收入。
因为债主频繁上门催债,他白天大多不敢回家,一家人被迫分开躲避债务。
此外,他还前往秦岭一带护矿谋生,最终没有赚到钱;他在回忆中提到,一直记得审讯室墙上的标语:“罚就罚你个倾家荡产,判就判你个永不再犯。”
1995年,他哥哥拿出1万元,几名下岗工友凑了6万元,在许昌望月楼盘下一间40平方米的门面,开起“望月楼胖子店”。
这一次他只从正规渠道进货,不再碰低价烟酒。
店里打出 “用真品,换真心” 的经营承诺,彼时市场假货泛滥,消费者购买烟酒极易买到假货。
他坚持只赚取合理利润,坚决不卖假货。
这家小店第一年盈利 50 余万元,还清外债后仍有结余。
1997 年,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注册成立。
1998 年望月楼门店遭遇恶意纵火,损失惨重,在周边市民、员工与供应商的支持下重新开业。
后来胖东来的无条件退换、只卖正品,不是包装出来的口号,而是他三次栽跟头后换来的经营底线。
回头看,于东来早年的挫折都指向同一个问题,总想用更低成本、更快速度把钱赚到手。
等他不走捷径,生意反而顺了。
这段经历值得讨论的,不是他吃过多少亏,而是人什么时候才肯承认,有些便宜不能占。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