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古话说,以身触法,虽告不恕。一男子明知吃野味违法,却下单吃野味。吃完了又反手举报商家。是不是典型的吃完饭砸饭碗?此人人品极差。
从法律层面,吃野味违法,举报行为本身没错,但他参与吃野味在先,同样触犯法律,自然一同受罚。
这人啊,举报并不能掩盖自身的违法行为,而且大家肯定很反感这种人的“举报”行为,这不是正义行为,而是自私行为。你觉得呢?欢迎评论。

广东|古话说,以身触法,虽告不恕。一男子明知吃野味违法,却下单吃野味。吃完了又反手举报商家。是不是典型的吃完饭砸饭碗?此人人品极差。
从法律层面,吃野味违法,举报行为本身没错,但他参与吃野味在先,同样触犯法律,自然一同受罚。
这人啊,举报并不能掩盖自身的违法行为,而且大家肯定很反感这种人的“举报”行为,这不是正义行为,而是自私行为。你觉得呢?欢迎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