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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彭州村民吴高亮,在自家承包地里干活时,无意间挖到了几根乌黑坚硬的

2012年,四川彭州村民吴高亮,在自家承包地里干活时,无意间挖到了几根乌黑坚硬的巨型木头,看着与普通树木截然不同。
 
2012年,四川彭州通济镇麻柳村,村民吴高亮正在自家承包地里劳作,泥土之中,一截乌黑坚硬的巨木露了出来。
 
这木头黑沉沉,质地坚硬沉重,纹理古朴,跟普通树木完全不一样,还隐隐带着一股淡淡的清香,吴高亮常年在家务农,一眼认出,这就是传说当中的乌木,也叫阴沉木。
 
乌木是远古时期,树木遭遇洪水地震,被埋进淤泥河床,隔绝氧气,历经成千上万年碳化才形成,尤其是金丝楠乌木,存世极少,市场价值极高。
 
吴高亮心里又惊又喜,他花钱请来民间行家,还找来勘探设备往下探测,地底下埋的不止一根,足足有七根巨型乌木。
 
最大的一根长达34米,胸径一米五,重量将近60吨,属于难得一见的大件金丝楠乌木,当时就有人私下出价一千多万想要收购。
 
满心激动的吴高亮,雇来挖掘机,准备把乌木完整挖出来,可才挖掘半天,派出所民警就赶到现场,制止他继续施工。
 
很快,镇政府工作人员上门,告知吴高亮,这批埋藏地下、权属不明的乌木,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不能归私人,之后政府组织人力,把七根乌木全部挖出运走保管起来。
 
事后镇政府出于对发现人的补偿,给吴高亮发放共计7万元奖励,同时补偿他前期挖掘产生的开销。
 
这个结果,吴高亮无法接受,在他看来,乌木是在自家承包土地之下发现的,自己是第一发现人,7万元的奖励,和乌木的巨大价值差距太过悬殊,他拒绝接受这笔奖励金。
 
一时间,天价乌木归属的争论传遍全国,老百姓议论纷纷,有人觉得地是自家承包的,地里挖出来东西理应归发现者;也有人认为,埋藏地下的无主珍贵物品,理应归国家保护。
 
协商调解没有结果,吴高亮一纸诉状,把通济镇政府告上成都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确认乌木归自己,返还这批阴沉木。
 
庭审的时候,双方最大的争议焦点,就是乌木到底出土在承包耕地,还是属于国有河道范围。
 
镇政府提交测绘资料,指出发掘位置处在河道管理区域,并不属于吴高亮的承包耕地,吴高亮一方则坚持,就是自家地里挖出来的宝贝。
 
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裁定,乌木发掘地点属于河道,不属于村民承包地,驳回了吴高亮的诉求。
 
轰动全国的彭州天价乌木案就此尘埃落定,这批巨型金丝楠乌木后来被收归国有,作为珍贵古木标本妥善保管。
 
一件地里偶然挖出的古木,引出了法理与情理的讨论,土地承包权、地下埋藏物归属,也让更多人开始关注这一类现实法律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