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事件田文华5年三次减刑,程序合法,可大众心里为什么过不去?
提起三鹿奶粉,是刻在无数国人心里一道伤疤。当年将近三十万婴幼儿,喝了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患上泌尿系统结石,很多孩子落下终身的身体隐患,无数家庭为此陷入痛苦 。作为三鹿集团的董事长田文华,当年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让人难以释怀的是,入狱短短五年时间里,她前后拿到三次减刑,无期徒刑一步步缩减为十几年有期徒刑。消息一出,网上吵得沸沸扬扬,很多普通老百姓感情上实在接受不了。
从公开的法律文书来看,这三次减刑,全部走完了正规司法流程。入狱之后田文华在监狱遵守监规,参加劳动和思想学习,拿到记功和改造积极分子的考核,法院依据“确有悔改表现”,依法作出减刑裁定,每一步都有公示,程序上挑不出毛病。
很多人不清楚,无期徒刑不等于牢底坐穿。按照我国刑法,只要服刑期间考核达标,是允许减刑的,只有一条硬性底线:无期徒刑减刑之后,实际坐牢时间不能少于十三年。
法律只看监狱内的改造表现,不会把当年案件社会危害大小直接锁死减刑通道。
法理讲程序,可人情讲伤痛。大众的不满,并不是不懂法律条文。而是大家心里会忍不住对比:当年那么多受害的孩子,他们的痛苦没有“减刑”一说。
很多孩子长大之后还要反复复查肾脏,身体留下一辈子的印记,这些伤害不会随着时间消失。
一边是监狱里计分考核就能换来刑期缩短;另一边,成千上万普通家庭承受的苦难,没有任何人可以帮他们减轻半分。这种强烈的落差,才是网友愤愤不平的根源。
这件事也暴露了过去减刑制度曾经存在的争议点:过去的考核,大多看狱内劳动、纪律表现,对于罪犯所犯罪行的社会恶劣影响,考量权重有限。
后来司法系统也做出调整,对于重大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减刑审理更加严格,不再只简单看狱内表现,也要综合评估案件危害、被害人受损情况等多重因素 。
法律需要守住规则,但是民众朴素的是非观同样值得被看见。程序合法不等于结果能让所有人释怀。
惩罚的意义,不光是把人关进去,更要对得起那些被伤害的普通人。制度可以不断完善,但那几十万孩子受过的伤痛,永远不应该被淡忘。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