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和稀泥”的调解,冻僵了伸出的双手·默斋主人原创报刊杂文
央视网一句“调解成功不等于处理正确”掷地有声,戳破了湖南衡阳这桩事件背后的逻辑谬误。
事情本不复杂:祁东县一牌馆内,老人突发疾病倒地。女店主肖爱华第一时间上前搀扶,被带倒的瞬间,本能地用胳膊垫住老人脖颈、护住头部。夫妻俩五分钟内拨打120求助,整套处置堪称教科书式救助。监控记录在案,医疗病历可查,《民法典》第184条“好人条款”更提供明确法律支撑——肖爱华并无半分过错。
可法律赋予好人的底气,却在基层调解的过程中被消磨殆尽。老人家属所持的是一套悖谬逻辑:“倒下来不关你们事,扶了一下就有关了。”不仅开口索赔十万元,还放出不赔付便摆遗体上门滋扰的狠话。经过两次调解,索赔金额从十万降至一万九。店主最终签字赔付,并非自认有错,而是迫于现实的忌惮:忌惮无休止的纠缠,忌惮门店经营遭受冲击,忌惮即便赢得官司,也要输掉现实生活。有赖于社区表示愿意补贴该笔款项,她才得以应允,只求尽快摆脱这场是非纠葛。
需要厘清的是,调解本是自愿协商机制,签字转账属于当事人对自身权利的自主处分,并非行政机关作出的强制裁决。问题的症结不在调解制度本身,而在调解的价值导向。当“案结事了”被简单异化为“花钱息事”,当无过错一方被迫为无理诉求埋单,调解便从化解矛盾的解压阀,沦为无原则息事宁人的搅拌机。
一万九,数额未必骇人,却足以压弯一个普通经营者一年的辛劳。用这笔钱换来的所谓“平安”,终究是饮鸩止渴。今日以钱财妥协应对无理索赔,明日便会有人效仿“按闹分配”的歪路;今日迫使无过错的好人掏腰包,明日路人遇见倒地遇险者,第一反应不会是伸出援手,而是先调取监控、权衡行善的现实成本。
央视网的批评一针见血:“和稀泥”式调解最可怕之处,不在于个案的不公,而在于形成思维惯性。倘若“事了”要以模糊法律边界、牺牲公平正义为代价,那么了结的不只是一桩纠纷,更是公众对规则的信任,以及整个社会对善意的期许。
我们常说法律是社会的底线,倘若调解、处置环节在底线之上摇摆退让,底线便会沦为可以随意伸缩的橡皮筋。肖爱华坦言往后遇到类似情形仍会施以援手,这份品性可贵,但行善不该裹挟无谓的风险。真正的“好人条款”,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典条文之中,更应当落实到每一次调解、每一起处置。有责者依法担责,无责者理直气壮,这才是对善意最坚实的庇护。
值得警惕的是,此类事件中,“人道主义”时常遭到曲解与滥用。逝者家属的悲痛理应得到共情,发自本心的帮扶也值得肯定,但悲痛不能成为胁迫索偿的筹码。真正的善意帮扶应当出于自愿,而非胁迫之下的妥协。事件发酵之后,当地企业送上两万元慰问金,便是这份正当民间善意的体现。虽是迟来的暖意,可社会不能一味依赖民间补位,去修补因无原则调解凿开的信用黑洞。
相关部门应当坚定地站在法律一边、站在善意一边:该公开澄清的及时发声,该否定驳斥的毫不含糊;对于以摆遗体堵门等方式实施威胁滋扰、涉嫌违法的人员,必须依法予以追责。调解不等于各打五十大板,更不能奉行“谁闹谁有理”。肖爱华以血肉之躯护住老人的安危,而社会的公序良俗,需要刚性的法律为之挺立。别让下一次,行善者的第一选择便是收回伸出的手;别让和稀泥的处事惯性,成为压垮社会善意的最后一根稻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