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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看晋法 | 《人民法院报》报道:“咱们要把百年共墙的传统美德传承下去” 导语 8月28日,《人民法院报》以《“咱们要把百年共墙的传统美德传承下去”》为题,专题报道晋江法院依托“人大+法院”多元协同解纷模式,妥善化解百年枋皮巷老宅相邻权纠纷。 “法律判了输赢,但邻里情谊不能断,往后低头 ​

媒体看晋法 | 《人民法院报》报道:“咱们要把百年共墙的传统美德传承下去”

导语8月28日,《人民法院报》以《“咱们要把百年共墙的传统美德传承下去”》为题,专题报道晋江法院依托“人大+法院”多元协同解纷模式,妥善化解百年枋皮巷老宅相邻权纠纷。

“法律判了输赢,但邻里情谊不能断,往后低头不见抬头见,还是要互相体谅,咱们要把百年共墙的传统美德传承下去。”近日,在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中山北路枋皮巷一座百年老宅前,晋江市人民法院法官熊威主持的一场暖心的判后回访,不仅解开了两家人僵持已久的“法结”,更消融了横亘在邻里间的“心墙”,让百年古巷里“礼让为先”的美德在法治温情中焕发新生。提及这场纠纷,还要从枋皮巷里的一堵百年共墙说起。旧时,枋皮巷的商户为方便邻里通行,自愿让出店铺空间,仅以木板(枋皮)为墙留出通道,将“让他三分不吃亏”的处世哲学深深镌刻在古巷的砖瓦之间。巷北蔡家宅、巷南许家宅比邻而居数十载相安无事,如今却因一堵共用墙体闹得反目成仇、对簿公堂。变故始于许家老宅的修缮。随着岁月侵蚀,许家房屋因年久失修被认定为危房,经相关部门批准,许家计划按原结构、原面积、原高度修缮加固,既保障自身居住安全,也消除周边公共安全隐患。可施工刚一启动,矛盾便爆发了。“这堵墙是共用的,你一动,我家老宅就要塌了。”蔡某认为,许家房屋横梁嵌入的南侧墙体为其个人所有,许家修缮施工会危及自家老宅安全,坚决阻挠施工。“这是我的合法权利。”许某则主张该墙为历史形成的共有墙体,自身修缮系合法权利,且关乎公共安全。这堵看似普通的墙体,成为横亘在邻里间的“心墙”。社区、政府部门多次介入调解,却始终难以打破僵局。最终,两家人对簿公堂。邻里墙体纠纷,卷宗里难见全貌,唯有深入现场,方能还原事实真相。熊威没有局限于“坐堂问案”,而是主动走进枋皮巷细致勘验现场。

图为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法官熊威(左一)在枋皮巷勘验现场。资料图片在现场,熊威仔细核查双方房屋一、二楼横梁嵌入墙体的痕迹,核对房屋建造年代与历史格局;对照双方权属证书,核实房屋边界;结合闽南古厝“共墙共基、相邻互助”的建筑传统,充分考量当地民俗习惯,最终固定了案涉墙体一体成型、百年共用的客观事实。同时,熊威主动邀请扎根基层、熟悉乡情的晋江市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公开透明的勘验过程、推心置腹的沟通交流有效缓和了两家人的对立情绪,为后续服判息诉奠定基础。结合勘验笔录、历史资料、调解记录等全案证据,晋江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某按批准原状修缮房屋合法有据,蔡某阻挠施工于法无据,判决蔡某不得阻碍许某按原结构、原面积、原高度修缮房屋,同时驳回蔡某的反诉请求。判决文书中,熊威特意融入古巷礼让文化,传递“物权有界、相邻有责、和谐无价”的价值导向,以示范裁判引领乡风文明。一审判决后,蔡某不服,提起上诉。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许宅北面横梁自1940年前已插入案涉墙体,无证据证明案涉墙体系蔡某单独所有,且许某的修缮行为未改变房屋原有结构,蔡某作为相邻方,应提供必要的便利。据此,泉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后,熊威的工作并未结束。为了真正解开蔡某的心结,让两家人以后能融洽相处,熊威决定进行判后回访,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百年枋皮巷,文脉永流传;礼让承古韵,法治润人心。熊威以现场勘验明真相、以代表协同促调解、以公正裁判定纷争、以判后回访解心结,让法理与乡情相融,既守住了古巷的文化根脉,也化解了邻里的矛盾纠葛,在方寸墙体间写下了“争则路窄,让则巷宽”的法治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