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知道也没读过宪法第45条
普通人辛苦奔波一辈子,不一定知道宪法第四十五条,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
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要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与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公民享有这项权利。
这不是慈善施舍,而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
当我们干不动活、年老体弱,或是被病痛困住的时候,并不是孤立无援。我们缴纳的社保、医保,各类救助帮扶,源头都来自这一条法律。
这一纸条文,就是国家给普通百姓的余生保单。它告诉我们,大半辈子辛劳付出,晚年该有的体面,有法律为我们撑腰。
文字看着朴素,分量却很重。读懂属于自己的法定权利,普通人才更有生活的底气。
那么问题来了:怎么界定谁是公民?能买国家社保的人员?还是公职人员?大家看看农民有这种权利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