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女子买了一套二手房,买了8年,才从邻居口中突然得知,客厅上方有一座坟,是一个病逝的7岁男童。得知这个消息,女子吓了一大跳,赶紧去看了一下,果然这个坟是真实存在的,她感到毛骨悚然。这8年,幸好她都是出租房屋,没有在这里住,如果在这里住,她不知道心里的阴影到底有多大。
李女士是在2017年买的这套房子,当时买了房子之后,她并没有在这里住,她一直都是出租房子,所以一直不知道这套房子的具体情况。
而租客们也没有向她反映居住这套房子有什么异常,所以这8年来,一切都平安无事,房子就一直这么出租着。
直到近段时间,李女士经常来到这套房子,邻居看她有可能要在这里居住,实在是忍不住了,这才将实情告知李女士。
李女士这才得知,在2009年,有一个7岁的男童,生病离世,家人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心态,没有让男童入土为安,反而就将男童埋在楼顶。
当时李女士一听这个消息就吓得双腿发软,她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事情,更是听都没听说过这种事情。
这种事情真的很让人害怕呀!这8年时间,虽然她一直没有住这套房子,但是她的这套房子一直有租客居住。
她不敢想象,如果这8年,她的租客知道这个事实,内心的阴影会有多大,反正这件事情,想想就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她更不敢想象,如果是自己在这里居住了八九年,才知道这个事情,她内心的阴影又会有多大?
反正这件事情,李女士真的无法接受。
这已经超乎了人能够接受的正常范围,在李女士看来,正常人是不可能做这种事情的。
即使,这一家人非常爱男孩,也应该让男孩入土为安,而不是因为自己的一己之私,不顾他人的感受,将男孩埋在此地。
当时,这个7岁的男孩生活在这个院落,周围都是有邻居的。
男孩的父母,根本没有考虑邻居的感受,将自己家的孩子安葬于楼顶。
更加离谱的是,男孩的父母后来又将这套房子卖给了李女士,这真的让人很难理解,既然把男孩安葬于此,那为何又要把房子给卖了?
李女士更加无法想象,这件事情是邻居告知她的,也就是邻居是知道这件事情的,邻居也一直生活在这里,她也无法想象邻居的内心阴影又有多大。
不管怎样,这件事情是原房主隐瞒了她,如果当初她知道这件事情,她说什么也不会买这套房子。
如今她得知了这件事情,不管是继续出租这套房子,还是自己居住,她都觉得这房子不能住了。
她自己不敢住的房子,她也不能昧着良心租给租客。
如此一来,房子不能租给租客,自己也不敢住,如果不找原房主退房,这套房子就荒废了。
于是她想找到原房主,她要原房主承担这些年的损失,她要退房。
可眼下的难题是,她联系不到原房主了。
当初原房主隐瞒了这件事情,不管这个男童是不是原房主家的,只要是埋在房子客厅的正上方,这就是故意隐瞒这套房子是凶宅的事实,这行为属于欺诈行为。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只要是欺诈行为,李女士就可以撤销的当时的买卖合同。
买房的目的是要正常居住使用房屋,楼顶存在坟墓的事实,很多人是无法接受的,也就是房屋是无法正常居住的,合同的目的也无法实现。这都是由于原房主隐瞒导致的,原房主有过错。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既然原房主有过错,就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如果这8年有租客找李女士进行赔偿,李女士可以要求原房主承担这一部分的责任。
那么你对李女士这件事情有何看法呢?来源:海报新闻,2026年10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