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鲨”号先挨了90秒水炮,几个小时后,又收到了35份热饭。
这两个画面放在一起,确实很割裂。
10月1日下午,台湾海巡“云林舰”在东沙岛东方约27海里处发现大陆籍“粤惠东渔75066”和“金鲨”两艘船,并广播要求离开。
台方称,“粤惠东渔75066”起锚离开,“金鲨”连续3次广播后仍未起锚。
于是“云林舰”先在约200米外向上喷水30秒,随后靠近“金鲨”,朝驾驶舱方向喷水约90秒。台方称全过程避开甲板人员,直到“金鲨”起锚航离后停止喷水。
然后事情出现了变化。
“金鲨”航行过程中失去动力。
注意,这里不能直接说是水炮把船喷坏了。台湾海巡公开资料没有说明失去动力的具体原因,只能确认时间顺序是:喷水驱离—起锚—航行—失去动力。
海巡随后派小艇查看人员情况,确认没人受伤。
晚上8点左右,“金鲨”提出需求,海巡送去了35份热食。
晚上11点左右,又把船拖到台湾方面所称限制水域之外。
第二天清晨6点15分,再交给大陆工作船“海洋石油681”拖回。
所以这件事最值得琢磨的地方,不是“送饭”和“喷水”谁更重要。
而是同一场海上执法,为什么会同时出现两种完全不同的状态:
前面是强制驱离,后面是救助拖带。
从台湾海巡的说法看,这两件事并不矛盾。它的逻辑是:船越界下锚,先依法驱离;船发生故障、人员可能面临风险,再按照人道原则救助。台湾海巡也明确表示,类似情况下即使执法仍会继续,遇到船舶故障或人员遇险也会提供必要协助。
大陆方面的看法完全不同。
国台办2日表示,台湾方面应尊重两岸渔民在传统渔区作业的历史和事实,不应使用危险方式粗暴对待大陆船员;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由台方承担责任。
两边争的,其实已经不只是这一艘“金鲨”。
东沙附近本来就是两岸海上执法容易发生摩擦的区域。大陆方面6月就曾明确表示,中国对包括东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及附近海域拥有主权,大陆海警在相关海域巡查属于正常履职。
再往前看,2024年金门“2·14”事件中,一艘福建渔船与台方海巡舰艇发生事故,4人落海、2人死亡,直到7月30日双方才完成善后协商,遇难者遗体和被扣渔船才返回大陆。
这也是为什么海上执法最怕的不是一次广播、一次喷水。
而是双方都认为自己在依法执法,对方却认为这是危险的挑衅。
船只越来越近,执法手段越来越强,最后就可能从“驱离”变成“事故”。
这次“金鲨”上的人员没有受伤,35份热饭也送到了,船最后也被安全拖了回去。
这些都是事实。
但真正应该留下来的经验,同样很简单:
海上执法可以有力度,但越是靠近人员和船只,越需要给事故留下足够的安全余地。
因为水炮喷完还能送饭,已经说明双方至少还有把事情拉回“救援”轨道的空间。
真要出了人命,后面的35份热饭,再多也补不回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