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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服装店买了件新衣服,穿上就走,把旧外套扔在试衣间,几天后又跑回来找老板要,

女子在服装店买了件新衣服,穿上就走,把旧外套扔在试衣间,几天后又跑回来找老板要,得知衣服已经被当垃圾扔掉,当场翻脸要求赔偿!

事情发生在一家服装店,那天下午店里人不少,女子挑了好几件衣服,试来试去,最后看中一件新衣服,付完钱直接穿着走了,原来穿的旧外套却留在了试衣间的凳子上。

老板收拾店面时才发现这件衣服,拿起来看了看,领口都发白了,口袋里也空空的,既没有钱,也没有银行卡之类的东西。她想着顾客可能只是忘了拿,就先放在旁边,打算再等等。

可这一等,顾客没回来,衣服也没人问。

老板觉得人家大概是不想要了,后来就当垃圾处理掉了。说实话,开店的人每天接待那么多顾客,谁能想到一件没人认领的旧衣服,过几天还会惹出麻烦?

没想到几天后,女子又来了,一进店就问老板,上次落下的旧衣服在哪儿。

老板听完愣了一下,告诉她衣服已经扔了,原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谁知道女子一听就急了。

她认定衣服放在店里,老板就应该负责保管,还提出至少要留三天的说法,现在衣服没了,要么把衣服还回来,要么赔钱。

老板也不肯让步,意思很明确,衣服是你自己落下的,我又不是专门替你看东西的地方,而且我还留过一天,你几天不回来找,现在反倒要我承担全部责任,这说得过去吗?

两个人就这样吵了起来,一个觉得东西丢在店里,店家就该负责,一个觉得自己没有义务替顾客无限期保管遗忘的物品,谁也不服谁。

评论区也吵开了,有人认为老板做得不妥,毕竟不是自己的东西,哪怕看起来再旧,也不能想扔就扔,至少应该想办法联系顾客,或者妥善处理。

也有人觉得女子是在给别人添麻烦,买了新衣服就把旧衣服留在店里,几天后才想起来,凭什么一开口就要求赔偿?还有人说,自己买鞋也会直接穿新鞋走,旧鞋不要了就扔掉,老板误以为顾客不要旧衣服,并不是完全没道理。

但我觉得,这件事最该说清楚的,不是谁嗓门大谁有理,而是遗忘和遗弃根本不是一回事。

顾客把衣服落在店里,确实有自己的责任,可老板也不能只凭衣服旧、口袋空,就认定人家不要了。外套再旧也是别人的财物,处理之前多留个心眼,总比事后闹得不可开交强。

当然,女子几天不回来取,也没有提前联系老板,回头就要求赔偿,这种做法同样让人难以认同。真把东西看得重要,当天发现忘拿了,为什么不赶紧联系?自己疏忽在先,却把所有责任都推给别人,这也不是讲理的样子。

说到底,开店做生意不容易,顾客出门在外也难免丢三落四,谁都不该把自己的责任一股脑甩给别人。但有一点也得记住,东西是不是垃圾,不能光凭外表来判断,没问清楚就扔掉,确实容易惹麻烦。

换成你,遇到这种事,你觉得老板该不该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