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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角大楼拟开创网络直播枪决先例:法理争议与执法逻辑的巨大裂痕 说明:截至目前

五角大楼拟开创网络直播枪决先例:法理争议与执法逻辑的巨大裂痕

说明:截至目前,直播枪决仅为五角大楼对外宣布的计划,尚未最终落地,后续仍有可能被法院叫停,美国国内和国际社会的法律争议仍在持续发酵。

近日,五角大楼对外证实,计划于今年12月3日,对2009年胡德堡基地枪击案凶手尼达尔·哈桑实施行刑队枪决,并拟对行刑过程进行网络直播。这是美国有史以来首次提出将军方死刑执行过程对外网络直播的方案,也是自二战之后美军首次拟采用行刑队方式执行死刑,消息一出立刻引发美国两党、法学界、联合国人权机构的激烈反对,焦点直指该计划在法理上的重大缺陷与执法伦理的崩塌 。

该案的背景清晰:前陆军少校尼达尔·哈桑当年在胡德堡基地开枪,造成13人死亡、30多人受伤,2013年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
按照美国军事司法体系,以行刑队执行死刑本身需要总统批准,目前死刑判决已经获批;但是,美国联邦成文法、军事法典之中,并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明确授权军方可以将死刑执行过程对外网络直播——这正是本次争议的核心:
枪决本身可以找到法律依据,但直播行刑的操作,属于国防部长提出的行政层面的创新,并无专门立法支撑 。

美方主张直播的逻辑,来自国防部长赫格塞思公开的解释:公开行刑可以向全社会展示重罪的后果,对潜在极端分子形成震慑,属于强化司法公开的一种方式。
但是法学界普遍指出,司法公开不等于行刑过程的公开直播。现代司法体系的公开原则,主要适用于庭审、判决文书、审判流程,而非处决现场。
早在1936年,美国就已经停止大规模公开现场行刑,百余年来美国各州、联邦执行死刑,一般只允许极少数指定的家属、官方观察员在场,全程不对外直播,这已经形成长期司法惯例。

从美国国内宪法层面来看,反对者援引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禁止施加残酷和异常刑罚”作为核心理由。不少法学专家认为,将处决画面在互联网无差别传播,任何人都有可能点开观看,极易对未成年人、普通民众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同时,把罪犯的死亡过程变成网络传播的“公开表演”,本身就是对被处决者人格尊严的极端贬损,已经构成残酷、有辱人格的待遇。

而在国际法层面,联合国人权高专办明确表态:公开直播处决等同于公开处决,违反国际公约中禁止酷刑与残忍待遇的绝对义务。全球绝大多数国家早已立法禁止公开行刑,国际社会普遍认为,死刑的目的是依法完成刑罚,而不是通过公开展示杀戮过程制造公众的集体感官冲击。此外不少专家警示,行刑视频一旦流出,很可能被极端组织剪辑之后用作宣传素材,反而给极端主义提供传播渠道,与美方声称的“震慑目标”背道而驰 。

更值得注意的是,该计划在美国内部也并非铁板一块。不仅民主党议员强烈抨击,不少共和党议员同样表示此举“令人毛骨悚然”,副总统万斯公开表示自己不会观看直播,并且质疑该方案最终能否落地。部分平台已经表态,即使军方推出直播,平台也会依据社区规则对血腥画面进行限流或者直接下架,进一步增加该方案落地的不确定性。

从本质上看,本次直播枪决计划的争议,已经超越个案本身,触及现代刑罚的根本定位:刑罚的目的是实现正义,而不是通过公开展示杀戮来制造威慑。即使一个国家保留死刑,也不等于可以随意扩大公开的边界。目前,哈桑的辩护团队已经表示将继续通过司法途径挑战直播方案,后续美国地方法院有可能发布禁令叫停直播计划。最终结果如何,仍有待司法程序进一步审理。

信源参考:澎湃新闻、中新网、环球时报、路透社、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公开表态。图片截选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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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军事司法 胡德堡枪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