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警绕着台湾岛巡航一百圈,威慑效果加起来,都不如一次“你扣我渔民、我扣你海巡艇”的对工制来得痛快、来得管用,一艘海警舰艇在远海航行,可以展示存在,同样能够释放信号。
一艘渔船在海上被拦下来,背后牵动的可能是一个家庭几个月的收入。船上的鱼货能不能保住,人员能不能安全返航,出了纠纷有没有地方讲理,这些事情看着不大,却是海上治理最现实的考题。讨论中国海警在台湾地区周边的行动,不能只盯着舰艇有多大、航线有多远,还得看这些行动能否真正解决海上纠纷。
2024年2月14日,金门附近海域发生大陆渔船翻覆事件,两名大陆渔民不幸遇难。事情发生后,双方围绕事件经过、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进行了多轮交涉。一次原本属于海上执法范畴的事件,迅速引起两岸社会关注。这段经历说明,渔业纠纷处理不当,完全可能演变成更复杂的两岸争议。
这件事也让人重新审视海上管理中的一个难题。渔民长期在海上生产,遇到执法检查并不奇怪,真正需要防范的是追逐、碰撞和处置失当造成的伤亡。对于大陆渔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相关部门有必要依法调查、交涉并寻求救济。至于是否扣押对方公务船舶,则必须有明确法律依据,不能把情绪上的对等当成法律上的对等。
把时间拉回2026年9月29日,中国海警局新闻发言人姜略发布消息,朱家尖舰编队在台湾岛以东海域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官方同时说明,9月以来,该编队持续加强相关海域管控,维护正常航行和作业秩序,保护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国民众合法权益。这次行动的意义,需要放到中国海警近年来的活动范围变化中观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台湾岛东部与金门附近海域不是同一种环境。金门距离大陆沿岸较近,渔船往来频繁,海上执法纠纷容易直接影响两岸民众。台湾岛东侧面向太平洋,海域更加开阔,航线更长,海况和补给条件也不同。舰艇要在这里保持持续活动,对通信保障、气象判断、人员轮换和远海救援能力都有更高要求。
9月29日下午4时左右,台湾地区海巡机构公布,海警2503号朱家尖舰位于绿岛东北方约97海里,1401号崇明舰位于兰屿东方约146海里。岛内相关机构还表示,已经调派兰屿巡防舰等舰艇跟踪监控。这些具体位置至少说明,当天双方确实在台湾岛东侧海域展开了相互关注的海上活动。
双方对相关海域管辖权的主张并不一致。大陆方面强调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台湾地区有关机构则反对大陆海警在相关海域开展执法巡查。需要区分的是,国家主权主张、专属经济区内的特定权利以及对外国船舶采取强制措施的权限,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法律概念。只有把这些边界讲清楚,才能判断具体执法行为是否具有充分依据。
中国海警近年来的变化,还与海上执法制度建设有关。2018年海警队伍管理体制调整,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正式施行。这些变化使海警机构的职责、执法程序和组织体系更加明确。相比临时组织一次行动,建立能够长期运行的海上执法机制,对维护海洋权益具有更持久的实际作用。
值得关注的还有2026年10月8日的一则报道。路透社援引台湾地区民间监测机构资料称,8月曾在花莲附近海域发现一艘被认定具有海上民兵背景的大陆渔船,同时发现海警船和科考船活动。台湾地区有关方面认为这些活动具有安全含义。对于这一判断,仍需要区分实际观察到的船舶活动与对其任务目的的推测。
这条消息之所以引起讨论,是因为海警、渔船和科考船承担着不同任务。渔船主要从事生产活动,科考船可能开展海洋调查,海警则具有行政执法职责。即使不同船舶出现在相近海域,也不能自动认定它们正在执行同一项任务。对于复杂海域的活动,准确识别船舶性质,比根据外观和位置直接作出结论更可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