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贵州六盘水,男人和前女友为了舒服发生关系时不做措施,孩子生下来却把人踹了。男人转头和别的女人领了证,前女友抱着孩子来砸场子,特意把孩子百日宴安排在男人婚宴的楼上,同一天男人又当新郎又当爹。前女友抱着孩子找男人要说法,还说两人没有分手,是在一起的1314天。
电视剧都不敢这么编,可它就发生在贵州六盘水,同一天,同一家酒楼 —— 楼下,吴某峰西装革履迎娶现任孔某涵,楼上,前女友林某抱着刚满百天的孩子办百日宴,砸了这场场子,林某抱着孩子堵住新郎讨说法,说两人从没分手,在一起整整 1314 天,现场一度冲突,商家报了警,两场酒席到底还是办完、账也结清。
事情发酵后,网友几乎一边倒地喊:这不重婚?可官方一锤定音,据新京报从六盘水钟山区官方权威渠道获悉,吴某峰与孔某涵已登记结婚,其与前女友林某育有子女但未登记,百日宴不构成重婚,双方另有经济纠纷,多部门正在联动处置。
很多人不服:孩子都生了,怎么就不算重婚?这正是大众和法律的认知差所在,《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写得明白:“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只有两种情形:一是领了证又再领证,这是最硬的法律重婚,二是没领证,却长期、稳定、公开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让周围人都默认他俩是两口子,这是 “事实重婚”,至于生没生孩子,压根不在定罪要件里。
两个判例能把这个边界照得透亮,深圳龙华区人民检察院通报过一起案子:白某 1992 年与妻子登记结婚,2019 年起却背着妻子与陈某以夫妻名义同居,先后生下两个孩子,共同抚养、参与社会往来,旁人眼里就是一对正常夫妻。
原配报案后,检察院公诉,法院判白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二审维持原判,四川巴中通江也有类似判例:罗某与第三者闫某以夫妻名义同居多年并生子,双双获刑,罗某判一年八个月、闫某一年三个月,二审同样驳回上诉,这两起案子的共同点,从来不是 “生了孩子”,而是 “对外公开了夫妻身份”。
回头再看六盘水:吴某峰与林某没领证,目前也没有证据表明他在与孔某涵登记结婚后,仍与林某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一场百日宴,本质是给孩子庆生,不等于当众宣告 “这是我老婆”,单凭这一点,官方认定不构成重婚,在法律逻辑上是站得住的。
这里我要说句公道话:法律管的是 “你有没有以夫妻身份跟两个人过日子”,而不是 “你有没有跟两个人生孩子”,身份关系的重叠,才是重婚罪的红线;生育只是事实,不是罪状。
但话得分两头讲,不构成重婚,绝不等于他不用担责,《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写得清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的生父必须负担抚养费,所以吴某峰抚养费一分跑不掉,而现任妻子孔某涵若因此事提起离婚,依据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还可主张损害赔偿,法律没判他刑,却没放过他该承担的钱和责任。
比法律更让人揪心的,是两个女人和一个孩子的处境,前女友未婚生子、惨遭抛弃,抱着孩子去婚礼现场闹,看着失态,实则是走投无路 —— 不闹这一场,也许连当面谈抚养的机会都没有,现任妻子更无辜,好好一场婚礼成了全网的谈资,刚领证就撞上这摊烂摊子。
整件事里,男女承担的成本极不对等:男方最坏结果无非按月掏抚养费,没有任何刑事风险,女方却要独自吞下身体的损耗、生活的压力、旁人的眼光,还有孩子成长里永远缺位的父爱 —— 这笔账,多少钱都补不回来。
最后说点我的看法,别再纠结 “算不算重婚” 了,法律守住了一夫一妻的制度,却管不了一个人的人品和担当,男方的算盘打得很精:跟前任生孩子,不用受婚姻约束,跟现任领证,不用收拾旧账,两头都想占、两头都不想负责。
可婚姻和生育从来不是这样 “两头通吃” 的买卖,对普通人而言,这件事最大的提醒是那句老话 —— 永远别拿自己的人生去赌对方的良心,好的感情,从来是先谈责任,再谈深情,吴某峰在法律上躲过了刑事处罚,但在责任和担当这道题上,他早就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