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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子再婚两次,把8岁女儿,留给父母和妹妹养,他既不出钱也不关心。房子后来拆

北京,男子再婚两次,把8岁女儿,留给父母和妹妹养,他既不出钱也不关心。房子后来拆迁,男子拿到87万补偿款,而且到手两套安置房,全给三任妻子带来的继子。他上了年纪后,被妻子和继子送进养老院,男子不敢找继子,却把亲生女儿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女儿拒绝,姑姑出庭作证,侄女初中只读了半年,因为没钱辍学。不料,男子在庭上说:爷爷奶奶的房子、补偿款都被女儿继承了。

周先生婚后,得了个女儿,孩子8岁时,妻子突然离家,女儿从此没了娘。

他由于耐不住孤独,先后娶了两次,自己为了过舒坦,他把女儿交给父母照看。

从那以后,女儿的事他一概不管,所有开销由爷爷奶奶和两个姑姑承担。

女儿初中只念半年,家里拿不出钱停学,之后多亏老人和姑姑拉扯,也就是说,周女士童年过得相当不容易,好歹总算长大成人。

后来,她成家有了孩子,丈夫有残疾,孩子辍学在家。

更让她心寒的是,父亲竟会这么做。

原来,父亲房子拆迁后,拿到87万补偿款和两套安置房,可他为了讨妻子欢心,竟把这些全给了第三任妻子带来的继子。

周先生原以为,老了能靠继子养老,谁知一晃几十年过去。

现在他一身病,只能躺在床上,第三任妻子和继子把他送进了养老院。

养老院开销不小,服务费之外,还有其他医疗费,久而久之,周先生无力承担。

这时,他想起亲生女儿,不顾情面,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女儿按月支付赡养费。

女儿不肯,心想凭什么问她要钱,八岁没了母亲,父亲此后再没尽过抚养之责。

接着又说,他把两套安置房,以及87万补偿款给了继子,但自己有退休金和存款,养老不成问题。

周女士也不容易,丈夫身有残疾,孩子又停学在家,一家人过得很拮据。

姑姑不忍心,也到庭上作证,侄女自幼爷爷奶奶带大,初中只读半年,因为交不起学费被迫辍学。

然而,父亲把财产全给了继子,却不要求继子赡养,反而让女儿兜底,周女士觉得说不过去。

她希望法院查清,起诉她究竟是不是父亲本人的意思。

谁知,周先生却表态,放弃继承爷爷奶奶房产和拆迁补偿款。

换句话说,他名下财产没给女儿,但爷爷奶奶那份,他放弃继承,实际上就等于给了女儿。

他提到,希望女儿能多来看望他,并在生活上多给予一些照顾。

周女士表示,会尽可能多陪伴父亲,但经济上能提供的赡养条件有限。

法官询问周先生是否撤诉,周先生口头表示同意,因为没有签署相关协议,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客观地说,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大多数都会有类似想法,周先生把全部给了继子,那么由继子负责他的养老也顺理成章,没必要再去麻烦女儿。

不过,血缘亲情难以割舍,况且女儿八岁前他也尽过抚养之责,如今要女儿赡养,并非没有道理。

类似判例并不少见,宁波海曙法院曾就审过一起,父亲离婚后,从未支付抚养费,年近七十无收入来源,起诉女儿,要求她每月支付2000元。

法院最终判了800元,理由是抚养义务与赡养义务并非等价交换关系,父母未尽抚养责任,子女可另行主张,但是绝不能以此拒绝赡养为由。

依据《民法典》第1067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本案中,周先生卧床住在敬老院,符合“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因此,女儿负有赡养父亲的义务。

不过,赡养费具体数额并非一概而论,法院结合老人自身经济状况、及其他赡养人分担情况,以及女儿负担能力综合判断。

周先生把房子和补偿款赠与继子,而这笔钱则可用于解决养老。

法官酌定赡养费时,会考虑综合因素。也就是说,女儿法定赡养义务不能免除,但具体承担多少,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你们觉得,女儿每个月给父亲多少,才合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