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海战之后,北洋水师弹药短缺的问题被反复提起,不少人把矛头指向北洋水师提督丁汝昌,认为他身为舰队统帅,未能及时补充炮弹,难辞其咎。这个说法听起来顺理成章,但如果细究当时北洋海军的制度设计,就会发现它把板子打错了地方。
《北洋海军章程》写得清清楚楚:舰队管理和后勤管理是两条线。旅顺军械局“总理全军枪炮药弹一切军火事宜”,负责稽查考核各舰弹药的收发存储;天津军械局则是“水陆各军军火收发总汇之区”,负责采办和调拨。
“旅顺军械局总理全军枪炮药弹一切军火事宜,稽查考核各船收发存储,由北洋大臣遴委文武大员管理。天津军械局为水陆各军军火收发总汇之区,由北洋大臣遴委文武大员管理。”
这两个机构都由北洋大臣李鸿章直接选派官员管理,和丁汝昌的提督衙门没有统属关系。丁汝昌身为提督能做的,是在需要炮弹时向旅顺军械局提交申请;旅顺军械局根据申请发放,如果没有库存,再向天津军械局请领;天津军械局根据自身存储情况,决定调拨或者是自造、外购。至于这个流程走多快、什么时候能批下来,不在丁汝昌的权限之内。
这套制度在实际运转中的效率,从三件事可以看得很清楚。
第一件是1889年秋天的大连会操。会操之前,丁汝昌已经向旅顺军械局报告部分军舰弹药不足,无法满足演习需要。但报告递上去之后,炮弹迟迟没有调拨下来。会操开始后,各舰只能互相“通融挪用”,临时调剂,才勉强把演习撑了下来。事后丁汝昌致电刘含芳,把各舰缺弹情况列成清单,希望“或制或购,宜早筹置”,避免以后再出现同样的问题。这份报告递上去之后,同样没有下文。
第二件是305毫米开花弹的采购。黄海海战前,“定远”、“镇远”能用的开花弹少得可怜。汉纳根战后报告说,“定远”在战前只领到55颗国产开花弹,海战打了一个半小时就全部打光。清政府曾经在战争爆发以后通过天津信义洋行向德国紧急订购了305毫米钢开花子1000颗、210毫米钢开花子1400颗,订单是光绪二十年九月下的。但徐建寅在战后查验时明确写道,这批外购炮弹“明春二月间可到”——黄海海战发生在1894年9月17日,这批炮弹到货时,战争早已结束。
第三件则是“平远”的主炮所用260毫米炮弹的仿造工作。在“平远”服役以后,鉴于其所用的260毫米火炮北洋水师其他各舰都没有装备,相应的260毫米炮弹也没有储备,丁汝昌曾经在1891年时特意将260毫米钢弹和硬铁弹各一枚送交天津,希望能够加以仿造,以解决炮弹供应问题。然而直到甲午战争爆发,天津机器局依然没有能够仿造成功,最后只能临时从海外进口。结果和从德国订购的305毫米炮弹一样,直到战争结束也没有到货。
从这些事件可以看出,丁汝昌在弹药问题上的角色就很清楚了:虽然战前和战时他就炮弹供应问题多次提出建议,但是始终没有得到积极回应。因此而指责他在炮弹供应问题上有责任,未免有些过于苛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