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遵义会议的表决权
1935年1月,中共中央在率中央红军长征途中的贵州遵义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这次会议标志着中共走向成熟独立自主领导中国红色革命的开始,也在实事上确立了中央第一领导核心。
遵义会议挽救了中国红色革命挽救了红军也挽救了党。它的里程碑式历史意义官方早有定论。
对于当时参加会议的中央领导的身份地位和政治权力,应依据事实和当时的组织原则予以考证。
遵义会议是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由党中央六届五中全会选出的是时任政治局成员和通知与会的红军将领正式参加。
当时的中共政治局委员有十二人:博古、周恩来、张闻天、项英、毛泽东、朱德、陈云、王明、康生、张国焘、任弼时、顾作霖。前四人是常委,博古负总责。政治局候补委员有:刘少奇、王稼祥、关向应、邓发、凯丰。
遵义会议召开时,顾作霖已病故,王明和康生在苏联,项英、张国焘、任弼时和关向应都没有随中央红军长征。
可以看出,参加遵义会议的时任政治局委员只有六人刚达半数。如果按照过半数的组织原则,则必须由候补委员递补才符合原则。实际上政治局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由候补委员递补为正式委员参会也一直是组织原则。这不影响中央会议决议的权威性代表性。
由此可见,一些人说遵义会议中的政治局候补委员只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恐有不实。也可见有人说某候补委员在会上投了“关键一票”,这一票是既符合组织原则又具有关键效力的一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