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人太甚!”湖南临湘,男子是外科医生,考核一直合格。竟突然被医院口头通知解聘。原来,他得罪了课室主任,课室主任怀疑他举报了自己。开始对其频繁调岗,工资一落千丈,处处针对他,甚至当众扇他耳光,让他颜面扫地。后来,医院让逼他去干超声工作,不干,就当离职处理。男子怒了,这是违规超范围执业,出了问题谁负责?真是欺人太甚。男子愤怒申请仲裁,仲裁判定恢复他的原岗位。结果,医院拒不执行,还将他辞退。
2019年李先生入职医院,他通过努力晋升主治医师,在急诊科一干就是五年。
他的工作态度,诊疗水平都被同事认可,两年考核全部合格,本来应该是前途光明。
却没想到,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的罪了人,惹来一身骚,前途尽毁。
2025年2月17号,他们医院,前科室主任被人举报了,对方没凭没据,就怀疑到李先生头上,对方怀恨在心,直接报复他,通知他“落聘”。
甚至处处针对李先生,给他穿小鞋,不给任何排班,让他无所事事。
每个月工资直觉基本工资,才不到1700元李先生很委屈,自己本本分分做事情,没招谁惹谁,凭什么要受这种对待!
接下来的几个月,医院开始花式折腾他,短短半年时间,把他来回胡乱调动岗位。
从县医回乡基层点,120急救中心,重症科,再到羁押场所医疗岗,岗位换来换去,没有一次正规书面通知,摆明了变相打压。
李先生不服,试图据理力争,没想到,先后换来两次被打。
一次,被污蔑录音遭到暴力推打,事后对方赔钱一万三,不了了之。
第二次,同事聚餐时,与负责人起争执,被负责人当众扇耳光,颜面扫地。但事后,负责人仅被警方罚款500元。
李先生原本以为,忍一时就能息事宁人,安稳上班,可他的退让换来的是变本加厉的排挤。
2026年2月,李先生再次被投票“落聘”,医院直接强硬通知他,必须转去超声放射科上班。
这下李先生忍无可忍,自己是正规外科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明确是外科,放射超声属于完全不同的专业,跨科上岗就是超范围执业,出了问题谁负责?他果断拒绝违规调岗。
院方放下狠话,让他限期报到,如果不听从安排,就按自动离职处理。
李先生气愤之下,直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仲裁委调查后,认为李先生所有调岗,落聘都没有合法依据。
他之前未到岗,是岗位争议导致,根本不属于旷工!
最终,仲裁明确裁定,医院违规调岗无效,必须恢复李先生外科主治医师原岗位。
本以以为,终于可以恢复正常工作了。
万万没想到,医院不服,直接起诉,想要推翻裁决。
还以诉讼还没结束为由,直接单方面下发辞退通知!
强行认定李先生2月至3月旷工24天,以此为由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李先生彻底心寒又愤怒,仲裁已经明确自己不是旷工,案子还在审理阶段,医院为了报复,为了摆脱裁决,直接强行辞退自己,简直是仗势欺人。
目前该案已经开庭审理,暂时还没有最终判决。
有人认为:科主任打人肯定太嚣张,而医院的处理也不到位。医院管理有问,还有就是,这个医生本人也该反思,为什么到每个地方都没法干下去?是不是自身也有问题?
也有人认为:术业有专攻,医学有分科,别个的专业是外科,执业范围是外科,超范围行医是违法,造成医疗差错事故后果是犯罪,直接判刑,这个医院的院长可以下课了。
《医师法》第14条:医师要按注册的执业范围行医。
医院硬把外科医生调去超声科,没完成执业范围变更手续,该调岗本身不合法律要求。
李先生拒去不属于违纪,单位拿“旷工”为由辞退,前提就站不住脚,法院会重点审查这次解除聘用合同到底算不算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