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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文学家、批评家金圣叹是我非常佩服的一个人,但我发现现代的人,十个有九个并

明末清初文学家、批评家金圣叹是我非常佩服的一个人,但我发现现代的人,十个有九个并不认识他。但十个有九个里,却又都听过与他相关的事。他身上有几个事特经典,且都与他的死有关。

第一个事是“花生米与豆干同嚼,大有火腿之滋味”。金圣叹因为吴县县令催粮害命、盗卖官粮,联合一众秀才到文庙哭庙告状。巡抚朱治国不愿查办贪官,反过来给他扣上“惊扰先帝、聚众作乱”的罪名,押往南京斩首。

谁能想到“士子申诉竟变成一桩冤案”。金圣叹作为首犯,在生死面前,却并不写悲愤诉状,只在行刑前给儿子写了一对关于吃食的趣事,其中之一就是“花生米与豆干同嚼,大有火腿之滋味”。

这句遗言是绝境中保护家人的智慧,也是对抗强权的方法,你们逼我痛哭流涕、认罪求饶,我偏不,杀我无法让我崩溃,更不能驯服我的精神。

哭庙案,十八个书生同日被杀,原是沉重的血色悲剧。却因为他的这句戏谑留言,而变成了一个温暖、有趣的故事,跨越几百年仍被人反复提及。

文人的风骨,就藏在这句与吃有关的戏谑话里。

第二个事是“生联死对”。在冤案前,金圣叹刚刚批点完了《水浒传》、《西厢记》,他在一日夜里走进报国寺时,遇到了寺里方丈。方丈听说他想借佛经去批点,就慢条斯理地说:“想批书可以,我有一个条件在先,我出一联,如你能对出,即取出佛经让你批点,否则请恕老僧不给脸。”当时正值半夜子时,忽听外面“笃笃”几声梆子声,老方丈灵机一动,脱口说出了上联:“半夜二更半”。

金圣叹一时对不出,只得抱憾而归。三年后,金因“哭庙”案被判斩杀。刑场上,刚逾知天命之年的金圣叹,泰然自若,临刑不惧,昂然地向监斩索酒酣然畅饮,边酌边说:“割头,痛事也;饮酒,快事也;割头而先饮酒,痛快痛快。”

其心爱的儿子痛不欲生,呼天抢地、泪流满面地赶到刑场,与慈父诀别。

见儿子这般,金圣叹便道:“别哭了,告诉我今天是什么日子?”儿子哽咽着说:“八月十五日,中秋。”听到“中秋”二字,金圣叹突然仰天大笑,高兴地说:“有了。有了……中秋八月中。”

他当即给了儿子一个任务:让他去报国寺找方丈,说自己对出了下联了。

不得不说,金圣叹太懂心理,也太为儿子着想了,他为了避免儿子过度沉浸在悲伤中,特意给了儿子一件小事去完成。

对抗虚空(情绪),最好的方法是做事,儿子有了具体的事情去做,就有了情绪的抓手,不至于瞬间被悲痛淹没。

另一方面,他让儿子去找方丈,也多少寄希望于方丈能念在往日情分上,设法安慰好自己的儿子。
金圣叹死时发生的这两件事,让后世看到了真正的文人风骨。这风骨:不是硬着脖子逞意气,而是绝境之中,依然保有善意、趣味与体面。

他用死证明:强权能砍下他的头颅,却永远驯服不了他的精神。图为金圣叹画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