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男子按摩店结识了女技师,两人长期保持暧昧关系,3年后女技师离职,男子前往其家中做客,两人发生关系,可男子离开并未给钱,岂料,还是被警方以嫖娼拘留5天,男子不服告上法庭。
这到底是嫖娼还是自由恋爱?这起收录于法院普法库的典型行政案件,打破了大众“无付费即无违法”的固有认知。
整治了借暧昧关系、事后逃单规避处罚的灰色乱象,统一了同类治安案件的司法裁判标准。
此前,国内诸多同类案件中,不少当事人凭借无交易痕迹、双方存在暧昧私交成功翻案,让很多人滋生侥幸心理,试图以私人情感为掩护,规避治安处罚。
而本案的二审颠覆性判决,彻底打破这一司法惯性,从行为本质层面界定了灰色私密交往的违法属性。
一审法院秉持传统审理思路,侧重核查现场证据与执法程序。
事发后民警现场核查双方手机、现金等全部线索,发现双方提前清空聊天记录,当晚无任何邀约、议价电子留存,也没有对应的转账、现金交易凭证。
同时,现场执法存在记录仪未全程开启的轻微程序瑕疵。
结合黄某提出的“多年暧昧交往、自愿独处”的抗辩理由,一审法院考虑到女方早已离职、二人长期私下往来的背景。
无法完全排除私人自由交往的可能性,依据疑罪从无原则,最终判决撤销警方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结果。
二审法院摒弃单一的表面证据核查,通过溯源双方三年交往全过程,查清案件核心事实,推翻了一审判决。
法院查实,二人2020年相识于洗浴消费场景,初始身份是消费者与服务技师,关系自诞生起就具备商业交易底色,并非普通自由恋爱的自然相识。
即便2023年4月鲁某离职,双方往来依旧带有利益属性。
2023年7月,黄某主动登门女方住所聚餐并转账200元,这种定向资金往来,区别于情侣、亲友的无偿馈赠,印证双方始终没有形成纯粹的情感交往关系。
2023年9月凌晨的涉案细节,成为锁定违法合意的关键证据。
黄某酒后凌晨主动邀约独处,完全不符合正常私人交往的行为逻辑。
最关键的是,双方发生关系后,鲁某当场主动索要服务费用,相互印证的口供,直接证实双方事前存在有偿服务的交易默契,彻底戳破自由恋爱的抗辩说辞。
针对大众最关注的“未付费为何仍被处罚”的争议,二审法院援引公安部权威批复明确核心法理:
此类治安违法的构成核心,是双方事前达成的有偿交易合意与实际实施的亲密行为。
事后拒付、逃单、未结清费用,仅属于交易履约瑕疵,不改变违法行为的本质,不能作为免责依据。
同时法院明确,轻微执法程序瑕疵不能推翻实体违法事实。
本案执法记录仪未全程开启的问题,并未影响证据真实性与案件核查结果,不属于重大程序违法,不足以撤销合法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次判决极具现实普法意义,精准击破了当下主流的避罚套路。
以往部分人员通过删除聊天记录、依托熟人暧昧关系、事后故意逃单等方式规避追责。
而本案明确司法判定不再局限于现金、转账等表层交易证据,而是结合关系起源、交往模式、行为场景、事后反应综合定性,杜绝法律漏洞。
业内专家表示,该案核心价值是划清了司法边界,私密暧昧、长期相识、脱离经营场所,都无法洗白有偿交易的违法本质,钱财媒介的服务交换,始终属于治安违法范畴。
目前该案二审终审判决已正式生效,纳入地方法院典型审判案例库。
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黄某全部诉讼请求,维持公安机关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成为全国同类治安行政案件的重要参考判例。优质故事创作激励
信源: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属地中院行政审判典型案例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