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这起案子,争议不小。
一名女子因为卖淫被警方抓获,民警梳理她的收款记录,顺藤摸瓜传唤了多名嫖客。
其中有一笔400元的转账,双方说法完全不一样。
女子交代,这是嫖资,对方不满意,所以退回200,实际收200。
可这名男子坚决不认,说自己根本没有嫖娼,这笔钱是用来买电动车,车子不好骑,商家退了200元,和违法交易没关系。
两方说辞截然相反,没有直接的视频佐证,只有这笔转账记录。
最后,公安机关综合全部证据,认定嫖娼事实成立,对这名男子处以行政拘留12日,罚款1900元。
很多网友看到这个结果吵开了。有人觉得男子太冤,单凭女方口供和转账,证据是不是单薄;也有人认为,警方是结合资金时间、聊天记录、双方陈述等整套线索综合判定,不是只看单方面说法。
这里也要说清楚:治安案件的证据标准,和刑事案件不一样。公安机关会结合时间线、资金往来、沟通内容、当事人陈述等证据链综合判断。如果对处罚结果不服,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大家觉得,这种只有双方相反口供的案子,证据够不够扎实?评论区理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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