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一男子发烧多日去中医院,医生怀疑肺部感染,三次劝住院,家属三次拒绝并签字。输液时病情急转直下,家属未听从住院建议,转而呼叫网约车转院。途中,司机因担心呕吐弄脏车辆,强行取消订单,把人撂路边,男子因重症肺炎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查出司机没有网约车从业资格证。家属愤而将医院、网约车平台及司机诉至法院,索赔96万余元。法院这样判决。
判决下来了。医院无责,司机赔八千,平台赔五千,加起来一万三。索赔九十六万,到手一万三。这个数字摆在一起,刺眼得让人说不出话。
先说医院为什么全身而退。三次建议住院,三次被拒,家属白纸黑字签了《拒绝或放弃医学治疗告知书》。诊疗义务尽到了,风险告知也尽到了,法院找不到医院的过错。
那张签字不是走过场。法律上它意味着家属主动接过了决策的后果。医生把该说的话说透了,家属选择不听,这个选择的分量最终压在了自己身上。
再说司机覃某。怕病人呕吐弄脏车,中途强行终止订单,把危重病人撂在路边。家属恳求也没用。这个理由的冰冷程度,已经超出了服务纠纷的范畴。
承运了病人,救助义务就跟着订单一起生效了。这不是道德高线,是法律底线。你可以不接这一单,但接了之后中途甩客,性质就变了。
更荒唐的是,覃某根本没有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一个没有合法资质的人,开着平台派来的单,拉着一个重症肺炎患者,然后因为怕脏把人扔了。
平台的责任跑不掉。审核义务写在规则里,派单的时候却像不存在一样。向无证司机开放接单,管理失职四个字,法院写得清清楚楚。
但平台只赔了五千块。五千块,买的是一个审核漏洞的代价。抽成的时候平台在,审核的时候平台不在,出事的时候平台按份赔一点。
法院的逻辑是按份责任,不是连带责任。三方没有共同侵权的意思联络,各算各的账,各赔各的份。法律上说得通,情感上堵得慌。
死因是重症肺炎。法院认定受害人自身的基础疾病是死亡的主要原因,甩客行为只是“一定程度延误救治”,存在“部分因果关系”。
“部分因果关系”这五个字,把一条命的最后一段路切成了一小块一小块。司机那一块八千,平台那一块五千,家属自己扛走了剩下的大头。
家属的选择错了吗。三次拒绝住院,危重时刻不叫救护车,叫了一辆普通网约车,还没告诉司机病人到底有多重。每一步都在把风险往自己怀里揽。
可家属的悲痛是真的。人在慌乱中做的决定,事后用法律尺子去量,每一寸都显得愚蠢。但当时那一刻,他们大概真的以为输完液就能回家。
网约车不是救护车。车上没有氧气,没有急救设备,司机没有受过任何院前处置训练。把重症病人塞进一辆私家车,本身就是一场赌博。
赌输了。司机连赌桌都没让你坐完,半路掀了桌子。怕呕吐物弄脏座椅,这个念头压过了对一条命的起码敬畏。
平台规则里有没有“不得中途甩客”的硬条款。有。但规则挂在墙上,派单系统跑在线上,无证司机照样接单,说明墙上的字没进到系统里。
八千和五千,不是对一条命的定价。法律上它是对过错比例的折算。公众情绪不会这么算账,公众只会看到:怕脏甩客,赔八千;审核失职,赔五千。
法院有一点判得干脆,医院无责就是无责,没有和稀泥。三次劝住院的记录摆在那里,签字摆在那里,谁尽的责谁没尽责,分得清楚。
司机和平台的责任被“按份”切薄了。甩客的恶意、无证营运的违规、审核的失守,在比例尺上被基础疾病和家属选择稀释得所剩无几。
这个判决传递的信号很硬:签字拒住院,后果自己扛。危重病人打网约车,风险自己担。平台审核失职,按份赔一点,但别指望它兜底。
家属索赔九十六万,法院支持了一万三。悬殊的数字背后,是法律在过错与因果之间做的一道冷酷算术。算得通,但算得人心凉。
覃某的八千块,大概不够他洗很多次车。平台的五千块,大概不够一次审核系统的升级。一条命走完最后一程,留下的账单薄得让人沉默。
信息来源:南国早报《病重男子被网约车司机遗弃路边身亡,法院判司机与平台共赔1.3万》,2026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