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小区主人了?浙江杭州,女子花1798万元购入高端大平层,购房时销售承诺小区7楼会所设施对业主免费开放。可交房后,会所长期封闭无法使用。后女子借用会所开线上会议,物业要求按小时收费,女子与物业理论,物业直接急了,声称不付费就报警。女子非常愤怒,物业谎称会所档期已满,实则场地空置,说法前后矛盾。同时物业私自管控业主共有用房、从不公示收益账目,还限制业主入群人数。物业方反复说辞,不能自圆其说,女子求助媒体并计划联合业主成立业委会维权。网友:物业现在才是真正的主人!
田女士在2020年入手了小区2号楼的商业大平层,房屋建筑面积464平,总价1798万,2022年正式交付。
当初看房买房时,销售把小区配套吹得天花乱坠,明确承诺2号楼7楼整层是业主专属会所,配备健身房、瑜伽馆、茶室、儿童游乐区、宴会厅等设施,全部对小区业主永久免费开放。
冲着高端配套和贴心服务,田女士果断下单。
交房之后,大家才发现一切都是空头支票。7楼常年设置梯控,业主没权限自行上楼,绝大多数设施一直锁着,根本没法使用。
很多业主平时工作繁忙,想着没必要扯皮,就一直没人深究。
田女士自己经营直播公司,近期门店正在装修,急需临时场地开线上工作会议。
她想起买房时承诺的免费会所,便打算临时借用一下会所空房间办公,全程自带手机、补光灯等设备,没任何直播带货、商业经营行为。
可让她万万没想到,仅仅是业主正常使用配套场地,却遭到物业强硬阻拦。
物业直接告知必须按小时收费,田女士想着先处理完手头工作再沟通,谁知物业负责人态度嚣张,直接放狠话:不付费就报警抓人。
双方僵持不下,物业真的报了警。
民警到场核实情况后仅做了登记,没做出处罚。
事后物业发来详细收费规则,标准高得离谱:场地包场300元/小时、茶室35元/位起、棋牌室300元/场,餐厅包厢最低消费4000元,还要额外加收20%服务费,且必须提前2天预约。
更讽刺的是,物业管家此前一直告诉田女士会所档期全部约满,无法使用。
田女士心生怀疑,强烈要求上楼核实,物业无奈打开梯门。
结果7楼漆黑一片、空无一人,门上挂着“休息中”的牌子,预约电话全程无人接听,所谓约满完全是谎话。
面对业主质疑,物业说法反复横跳、前后矛盾。
一会说2号楼7楼归开发商所有,禁止业主办公开会;一会又说业主会所改成了1号楼7楼,可1号楼七楼早已改成物业办公室,根本不对外开放。
田女士翻看购房合同发现,1号楼7楼460平物业服务用房,明确归全体业主共有,产生的收益也该属于业主。
但多年来,物业从未公示过任何收支账目,私自占用、私自管控公共区域。
除此之外,物业还有奇葩霸王规定:每户业主群只允许1人入群,限制业主沟通维权。
不少业主纷纷发声,坦言自己也曾被会所收费套路,大家都被当初的卖房宣传欺骗。
屡屡被欺压后,田女士不再忍让,决定联合全体业主筹备成立业委会,依法维权。
记者多次联系开发商求证,直至发稿,对方始终沉默、拒不回应。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三条精简:商品房宣传广告一般仅作参考,但若开发商对小区配套设施作出明确、具体的承诺,且直接影响购房者买房决策和房价,即便没写进购房合同,也属于合同约定内容,开发商未兑现承诺需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田女士能拿出聊天记录、宣传资料等证据,证明销售明确承诺7楼会所免费开放,且该配套是促使她高价买房的重要因素。
则该允诺构成要约,属于买卖合同内容,开发商不兑现属于违约。
反之仅有口头说法、证据不足,难以认定为合同义务。
2号楼7楼产权登记在开发商名下的,开发商有权自主约定使用规则,但不能违背此前已成立的合同承诺。
《民法典》第274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1号楼7楼物业用房依法归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只是受托管理。物业利用共有区域经营产生收益,必须定期公示账目,不能以内部已经公示为由拒绝向业主出示,业主享有知情权。
物业自行设置“一户仅一人进业主群”的限制,没法律依据,属于不合理管理规定。
业主可以通过成立业委会,更换物业、修改管理规约。
有人说物业好黑啊,合同上明显说了7楼属于全体业主,物业凭什么收费?无语!
有人说,所有买房子都这样,卖房子时啥都能承诺,买了房子就是另一回事了。
卖房子时保安都是帅小伙,买了房子就换成老大爷了。所以多买几套房子就能识破这些虚假的承诺了。
堂堂千万豪宅,卖房画大饼、交房变嘴脸,肆意侵占业主公共权益、层层设卡刁难业主,这般操作,实在寒了所有购房者的心。
信源:1818黄金眼 202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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