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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被判死刑,为什么宁可受宫刑也要把《史记》写完?公元前99年,李陵带五千步兵

司马迁被判死刑,为什么宁可受宫刑也要把《史记》写完?

公元前99年,李陵带五千步兵出塞,在浚稽山遭遇匈奴大军。他孤军转战,粮尽矢绝,最后投降。消息传回长安,朝堂一片讨伐。司马迁这时站出来替李陵说话,结果触怒汉武帝,被判死刑。

按汉律,死刑可以用钱赎。司马迁“家贫,货赂不足以自赎”,眼前只剩两条路:接受宫刑,或者死。宫刑在时人看来是奇耻大辱,受刑者从此被士大夫轻视。司马迁不是不怕死,也不是愿意忍辱;他在给任安的信里说得明白,自己所以“隐忍苟活”,是因为《史记》还没有写完。

关键就在这一部书。他父亲司马谈任太史令,临终把修史的事托付给他。后来司马迁接任太史令,整理国家藏书和档案,想把从黄帝到当时的兴衰、人物、制度写成一部通史。一旦此时赴死,前面的积累就中断,这部书也许再也无人按他的方式完成。

于是,司马迁用继续活着换来写作的可能。此后他完成《史记》,共一百三十篇,既记帝王将相,也写游侠、商人、医生等各色人物。书成之后,他不虚美、不隐恶,把很多当权者不愿记下的失败、残暴和代价都留在纸面上。后世称它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这个问题没有真正轻松的答案。他的选择不等于原谅汉武帝,也不等于认为宫刑可以接受。他只是在一场没有好选项的处境里,把自己最看重的东西放在耻辱之上:先让历史写下去,再让后人评判他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