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10月26日(农历九月十四),中国人民志愿军最后一批官兵撤离朝鲜回国,标志着志愿军全部撤出朝鲜。
1953年《朝鲜停战协定》签署后,志愿军一度留朝协助战后重建,并帮助修建大量桥梁、房屋、学校和医院等设施。为推动朝鲜问题和平解决、缓和远东局势,1958年2月中国政府与朝鲜方面发表联合声明,宣布志愿军将在年底前全部撤离。自1958年3月15日起,志愿军分三批回国。撤离过程中,部队将部分物资无偿移交朝鲜人民军,所到之处受到朝鲜民众热烈送行。
10月26日,当最后一列撤军列车驶过鸭绿江抵达辽宁丹东时,受到了祖国人民欢迎。志愿军全部撤离朝鲜,完成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历史使命,体现了中国维护和平的真诚愿望,也谱写了中朝友谊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