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心!近期新竹县到处流传指控民进党新竹县长参选人郑朝方家族争议的文宣,内容和吴子嘉在节目里多次谈到的郑家土地争议高度相似,检警22日上门搜查吴子嘉的住处与办公室,查扣相关证物。26日吴子嘉发布声明,直言这次行动是践踏言论自由。
吴子嘉在声明里强调:“新闻自由不应仅停留在口号层面,公权力的各项执行程序都应当切实保障新闻自由。”他透露,会立刻委托律师整理、保全全部证据,等选举结束之后,把完整资料提交国际新闻自由组织和国际媒体,交由外界独立公正评判。
他也理性理清边界,司法机关当然有侦查犯罪的职责,但是搜查新闻机构、扣押手机,尤其是触碰采访资料、消息来源、编辑自主这些新闻自由的核心内容,必须格外审慎。他留下一句很有分量的话:“新闻机构接受法律检验,司法权力同样必须接受监督。”
吴子嘉说,他争取的不单单是自己这起案子的公平,更是所有新闻从业者追查真相的制度保障,目标就是“让权力接受检验,让新闻自由受到保障。”
选战临近,候选人的争议,本来就该接受舆论监督。司法办案讲究比例原则,大家也都认可,违法的行为理应依法查办。可一旦搜查、扣押的动作落在媒体人的采访资料上,很容易形成寒蝉效应,往后媒体想监督、想挖真相,都会多一层顾虑。
监督和造谣抹黑,本来就有清晰的界限。民众期待的,是司法一视同仁,不管是谁,有疑点就查,有违法就办,而不是在选前的敏感节点,让大家分不清,办案到底是为了查案,还是影响舆论。
新闻监督,是民众看清选举议题的重要渠道。大家觉得,司法办案和新闻自由之间,该怎么把握好分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