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自己有钱,你也需要赡养
成都青羊区法院刚判的案子。潘老太八十多,退休金有,医保有,积蓄也有。2020年底开始完全失能,瘫床上那种。一直跟着女儿饶某丙过。女儿一个人伺候吃喝拉撒睡,三年多。老太太看不下去了,把另外一儿一女告上法庭,要赡养费。
俩子女在庭上说的什么话呢——“我妈有钱。”“我也有病。”“我平时买礼物看望了。”
法官没惯着 ,判了,每人每月500。
500块, 在成都,够请护工几天的?够买几包尿不湿的?但这不是钱的事。
法官那句话才是重点:父母的财产状况影响的是赡养费数额,不是责任有无。
翻译成人话——你妈有钱,你可以少给,但你不能不给。赡养这事,不是父母穷得叮当响了才启动的救济程序,是子女从出生那天起就背上的法定债务。
老太太为什么告?因为饶某丙一个人扛了三年多。三年多,端屎端尿,夜里翻身,医院家里两头跑。
另外俩呢?买礼物,探望。探望。 你妈瘫床上动不了,你“探望”。你当是走亲戚呢?
这事最扎心的地方在这儿:多子女家庭里,永远是那个最心软的人承担了所有,然后其他人在旁边说“她自愿的”。
老太太心里门清。她告这一状,表面是要钱,实际上是在给女儿讨公道。她知道自己在世上的日子按天算了,她走之后,那个伺候了她三年的女儿,连个说法都没有。她得在闭眼之前,让法院白纸黑字写下来:你们俩,欠她的。
法官还提醒了一句,说多子女家庭应提前协商好费用分担和照护安排,别等诉讼介入才被动履行。
养儿防老这句话,正在从道德问题变成法律问题。 以前靠良心,现在靠判决书。以前是“你不管我街坊邻居戳你脊梁骨”,现在是“你不管我法院传票送你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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