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支持白嫖!上海,一年轻女子在网上认识一男子,男子背着老婆和她来往,两人多次发生了关系,男子很满意陆续给女子转了277万多。一年后男子老婆发现实情,一气之下去起诉女子还钱。女子辩称这是他给我的,你凭什么要回去!可她没想到关键时刻,男子反过来站在老婆那边一起要钱。最后,法院认定这些钱是赠与没毛病,但不合法!
唐某和妻子王女士2011年结的婚,十几年过下来,日子一直还算稳当。
直到王女士查到丈夫的那些转账记录,她才发现,唐某已经跟女主播张某来往快一年了。
张某是个00后,唐某是80后,两个人相差了快二十岁。
唐某通过上网认识了张某,他看张某长得好身材好,就动了歪心思。
为了尽快拿下张某,他背着老婆不断给张某钱。
从2022年8月到2023年5月,唐某以各种形式给张某转钱,加起来有277万多元钱。
张某见唐某这么阔绰,对他的要求也没拒绝,两人很快在一起了。
可不到一年,王女士就发现家里的钱去向不对,她把那些转账记录一条一条地查。
里面不少是“1314”和“520”的钱数,这明显是有特殊含义。
再把转账金额累加在一起,高的吓人。
她心里清楚,丈夫这是背着自己在外面胡来,她当时气得不行。
唐某看瞒不住了,自己承认跟张某是不正当关系,那些钱是赠给张某的。
王女士认为,家里的钱,丈夫没权利送给婚外关系的女人,说哈也得要回来。
王女士去起诉了张某,要求她全部返还。
法庭上,唐某站在了王女士这边,承认自己从没跟张某提过已婚的事,张某也从没问过,也承认和张某存在不当关系,那些钱都是自己赠给张某的。
但张某不这么认为,她为自己辩护说,她不知道唐某结了婚。自己只是唐某追求的女主播之一,和唐某不存在不正当的关系。
自己又没骗也没抢,那些钱是唐某追求自己的正常花费,王女士的举证证明不了自己是明知唐某已婚还破坏家庭,钱不应该还。
这事传开后,有人觉得张某的话听着好像有几分道理,她也许真的不知道唐某是已婚,她自己可能也是受害者。
还有人说,张某一年里陪伴唐某也付出了时间和精力,这笔钱不应该全部返还吧?
其实,法律在这方面是有明确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张某存在不正当关系,违背公序良俗,他是婚姻中的过错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唐某没经妻子同意,把巨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张某,不仅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也侵害了妻子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这此条款说明唐某赠予张某钱财的行为本身,在法律上就是无效的。
再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张某作为受赠人,接受唐某的无效赠与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至于张某说自己是唐某的追求者之一,并不知道他已婚,但这改变不了一个事实,这笔钱是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王女士不知情也没同意,唐某拿夫妻共同财产去养婚外感情,就是无效的行为。
张某也为自己争取,辩称自己和唐某交往了一年,付出了时间和精力,不应该全部返还。
但是,这种赠与本身无效是前提,张某不能因此为理由来主张自己的利益。
如果张某认为唐某隐瞒婚姻导致自己受损失,她可以另外起诉唐某主张相应责任。
但这是她和唐某的事,不能拿来抵消返还义务。
最后,判决张某返还全部钱款,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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