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人变老了!江苏,一老太太拿着剪刀划路边停放的车辆,你想到车主就在车上,全程目睹,车主下车抓了现行,老太试图狡辩称自己不是故意的,结果她的行为被行车记录仪完整拍摄,车主选择报警,经过协商,事情这样解决了!网友:她不是不知道划车不对,她是赌没人看见,赌输了不是运气差,是这年头,车上都长了眼睛!
10月25日,一位老太沿着路边慢慢走,走到一辆停放的私家车旁边,脚步却停了下来。
她左右看了一眼,手伸进身上,掏出一把剪刀,对着车身划了下去。
划完她拍了拍手,抬脚就走,神情平常得像刚买完菜。
可她不知道,车主坐在车里,外面的动静,他听得见,也看得见。
等老太想要转身离开,车主打开车门下来了,当场拦在她面前。
从视频显示,老太被拦下后愣了一下,但没有慌,也没道歉,而是跟车主争了起来,态度很硬。
车主见老人岁数太大,也没有过多争执,而是直接报警处理。
警方赶到后,行车记录仪把老太的所有行为全部拍下来,证据确凿。
于是联系老人的子女赶过来,最后协商同意承担车辆全部维修费用!
这事发生后,不少车主吐槽同款遭遇:车辆停在公共道路泊位,一夜之间车身布满划痕。
找不到肇事者,只能自己掏钱修车,走保险还会影响次年保费。
其实很多划车的人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街头没有目击者,监控拍不到,就算损坏别人财物,也不用承担责任。
他们明知道划车不对,但是他们还会这么做,因为她们赌没人看见!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谁的错谁担责,过错就是本该注意却没注意、本不该做却做了。
持剪刀划车,是主动行为,不存在不小心的空间。
《民法典》第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这条只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本文里的老人神志正常,就不适用,赔偿主体是她本人、子女掏钱属于自愿代付,法律没有强制。
案例来源:新浪新闻 2026-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