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7 月,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明确,要对中国税收居民的离岸信托收益征收 20% 的个人所得税,并设置了从 2026 年 10 月 22 日截止的 90 天自查申报过渡期。
现在这个申报过渡期已经过了。如果在申报过渡期之前主动申报补缴,可以免除滞纳金和处罚;如果过了 10 月 22 日的最后期限,那么不光要有滞纳金,还会受到处罚。
这是专门针对在海外上市的那些富人的一个税收条款。因为有很多富人通过公司在海外上市,但并没有把这些收入纳入自己名下,而是放进了离岸信托里,这样就可以不用交税。现在这个规定,就补住了这个漏洞。
到底有多少亿万富豪在海外有这种资产呢?据统计,有 8 位中国超级富豪通过设立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等地的离岸信托,间接持有香港和美国上市公司的核心股权,总涉及资产大约有 1400 亿美元。
这 8 位富豪我就不点名了,但每一个都是中国响当当的人物,几乎好几个人都当过中国首富,很多人还有慈善家的美名。但是这些人毫无例外都在利用一些规则的漏洞,企图少交税,这就是人前一面、人后一面。人前光鲜亮丽、出手阔绰、爱国爱民;人后私下里什么都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