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科院研究员陆震曾说:“食品安全问题全是故意犯罪,没有一个是失误!从毒奶粉到毒食用油,全部都是故意而为之。”食品安全违法必须严惩,只有守住底线才能保障百姓餐桌。
信源:上观新闻|——喻浩东|食品安全犯罪中可罚的危险创设——以行刑关系的处理为中心
在很多人的潜意识里,食品出了质量事故,厂家第一时间的公关说辞往往都是“管理漏洞”、“检测设备老化”或者“工人违规操作”。每次闹出动静,关停个把车间、开出几张罚单,这事就算掀过去了。
但上海社科院研究员陆震在节目里直接给这种遮羞布撕得粉碎,他直白地指出,从当年震惊全国的毒奶粉,到后来被曝光的槽头肉、工业罐车混运食用油,没有一件是手抖倒错了料,全是精打细算后的蓄谋已久。
就拿毒奶粉事件来说,造假者心里清清楚楚,往奶粉里掺三聚氰胺能虚高蛋白质检测数值。他们不光懂化学,还精通怎么规避抽检,这就是为了暴利主动把工业原料往婴儿嘴里喂。
再看后来的地沟油黑作坊和混运食用油事件,罐车司机和运输公司为了省几百块钱的洗罐费,卸完工业油不洗车直接装大豆油。这根本不是什么不懂安全常识,而是为了把成本压到最低,明知有毒还要硬干。
这位学者还戳破了一个大家心照不宣的残酷现象。这些黑心厂家做出来的劣质食品,最大的特点就是价格极其便宜。
谁会去买这些便宜货?恰恰是那些对价格敏感、每天操心柴米油盐的普通工薪族、低收入群体和刚入社会的年轻人。大家为了省点生活费买回家给老人孩子吃,结果成了最大受害者。
相反,那些高消费人群或者有特殊渠道保障的圈子,反而能轻松避开这些坑。这种“专挑普通人祸害”的现实,让人想起来就骨子里发凉。
很多黑心老板之所以敢这么猖狂,根子就在于过去有些处罚手段对他们来说太轻了。
几万块钱的行政处罚,或者没收几批货物,对于靠黑心生意赚得盆满钵满的违法企业来说,不过是轻微的“运营成本”。
有些老板哪怕被拘留或者判刑几年,出来后换个亲戚的名字注册新公司,转身又能重操旧业,继续靠劣质食品大赚特赚。这种极低的违法成本,客观上给后来的冒进者壮了胆。
世界上很多国家在治理食品安全黑作坊时,都经历过这个血腥的阶段。早期很多地方也靠罚款解决问题,结果黑心商人越罚越猖狂。
后来这些国家直接砸下重锤,把食品掺假和恶意添加直接按照谋杀罪或者严重伤害罪来论处。
在某些地区,只要查实恶意添加毒害物质,负责人不仅面临倾家荡产的惩罚性赔偿,刑期叠加起来能达到上百年,直接让违法者和相关企业永世不得翻身。
现在社会各界越来越看清一个现实,食品安全这道防线,光靠所谓的商业道德和企业自律根本守不住。
只要违法收益远高于违法成本,就一定会有人挺而走险。要真正保住大家嘴里的安全,就必须改变过去的监管和惩罚逻辑。
不能再把这些事件当成普通的质量纠纷或者行政违规,而是要直接按照故意犯罪来追究刑事责任。
这种转变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更要落实到执法和审判的每一个细节里。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到运输销售,只要有一个环节明知故犯,相关责任人就必须承担连带的刑事责任。
同时,必须建立终身禁入机制,让那些在食品里下毒的人一辈子都不能再碰这个行业,彻底掐断他们换个马甲重来一遍的可能性。
只有把惩罚机制锤得足够重,让所有做食品的人心里升起一股对法律的恐惧,意识到伸黑手就等于彻底毁掉自己的一辈子,百姓餐桌上的那碗饭,才能吃得真正踏实。
这不仅是一场对黑心商人的铁拳出击,更是整个社会法治监管逻辑必须迈过去的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