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破“圈子思维”:初选交给规章,再选交给群众,最后交给组织!
导语:治国之要,首在用人。从严治吏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中之重。现实中少数地方选人存在偏爱身边人、圈内人、听话人的惯性,埋头干事、敢于碰硬的干部有时难被看见。如何靠制度纠偏,把党性强、有能力、敢担当的干部放到关键岗位,值得深入思考。
全面从严治党,重在从严治吏;从严治吏,关键在选准用好干部。把党性强、能力强、敢担当的优秀干部放到领导岗位、关键岗位,是组织工作需要持续深耕的课题。
现实当中,少数地方选人用人仍有惯性思维,习惯于优先选用身边人、圈内人、听话的人。一些长期扎根一线、敢啃硬骨头、不善周旋的实干干部,容易被忽视。破除这种陈规陋习,既要转变选人观念,更要靠制度扎紧笼子。
我认为可以探索构建“初选交给规章、再选交给群众、最后交给组织”的选任路径,做到培养、选拔、考核、监督一脉相承。
初选交给规章,用制度划好准入底线。以党规条例为标尺,建立正向资格清单和负面禁入清单,把政治标准、党性表现、基层历练、廉洁情况作为硬杠杠,实行标准化资格筛查。符合条件的纳入人选储备库,不达标的直接排除,减少人为裁量,从源头压缩人情干扰、定向圈人的空间。同时常态化做好干部梯队培养,把干部放到急难险重一线墩苗历练,把功夫下在平时。
再选交给群众,用口碑检验实绩担当。规章筛选只解决“合格入围”,能不能干事、作风好不好,要听群众的评价。评价主体不能局限于单位内部小圈子,要吸纳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协作方参与。当然也需要注意,群众评议是重要参考,不是简单票决。要优化评价指标,区分“老好人”和敢担当的干部,对攻坚岗位设置实绩加权机制,避免敢较真、易得罪人的干部吃亏。同时建立意见甄别机制,甄别剔除不实举报、情绪化评价,保护干事者。
最后交给组织决定,坚守党管干部根本原则。规章筛选、群众口碑,都是组织决策的依据,不能替代组织把关。由组织部门牵头,联合纪检、审计、信访等部门联合会审,综合研判政治素质、实绩口碑、岗位适配度、班子结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落实全程纪实、签字背书,压实责任。任前严格公示,畅通监督渠道。
一套好的选任机制,离不开全链条闭环管理。要建立差异化考核办法,不搞“一刀切”,以实绩论英雄;把监督嵌入动议、考察、任用、履职全过程,对任人唯亲、圈子文化等问题严肃追责;持续转变用人导向,树立“为事业选干部,不是为个人配帮手”的理念。
运行中也要把握边界:规章初选不等于论资排辈,群众评议不等于以票取人,程序规范不等于弱化组织领导。
选人用人,贵在公道。用好“规章定门槛、民意看公认、组织做决断”这套思路,持续匡正选人风气,才能让实干担当者有舞台,为事业发展锻造过硬干部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