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男子怀疑妻子与同村村民有染,深夜带人堵门、划破对方车胎、滞留数小时,双方报警后到派出所调解室。
对方写下《协议书》承认“多次出轨”并自愿赔偿男子精神损失65000元,事后对方起诉要求撤销协议,称被殴打、持刀威胁、民警施压才签,法院审理后这么判。
争议集中在周三的签字是否自愿。需要说明,楚雄事件尚缺案号和裁判原文,相关经过只能按参考文章转述,殴打、持刀和民警施压不能写成已经查明的事实。
周三承诺分两次付款,后来却要求撤销协议。周雄否认实施威胁,双方对签字过程各有说法。协议提到的转账,则引出另一个问题:如果家庭共同财产被送给婚外关系对象,能否依法追回?
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1月15日公布的案例,记录了崔某某追索款项的经过。崔某某与高某某于2010年2月结婚。2019年3月至2023年9月,高某某与叶某某存在不正当关系,累计向叶某某转出73万元,叶某某同期回转17万元。
崔某某起诉要求返还73万元。叶某某提出,部分钱已经用于消费,不应返还,高某某也认可这一说法。法院审查后认定,高某某未经配偶同意,将共同财产赠给婚外关系对象,赠与无效。扣除回转款项,叶某某应返还实际收取的56万元。
这里处理的不是感情伤害值多少钱,而是共同财产被怎样处分。法院没有因为钱已经花掉就免除返还责任,也没有忽略回转的17万元。
对照楚雄文章,转账记录值得核实,但必须查清付款人、来源和用途,不能看见转账就认定属于可追回的赠与。
财产之外,家事争议还可能涉及孩子。同批公布的颜某某申请禁令案,处理的就是孩子被带离原住所的问题,并非楚雄案件的后续。
颜某某与罗某某2015年结婚,2022年7月迎来双胞胎。2024年3月,家庭矛盾未能调和,罗某某及亲属把罗大某从A省住所带到B省,由罗某某的父母照顾。颜某某多次沟通,罗某某仍拒绝送回孩子,颜某某于是申请法院制止相关行为。
法院要求罗某某收到裁定后七日内送回罗大某,并禁止抢夺、藏匿子女等行为。裁定发出后,法院组织家庭教育指导,现场督促罗某某买票,将孩子接回A省。处理重点是恢复孩子原有生活状态,而不是让擅自带走孩子的一方凭时间取得优势。
怎样减少家庭争执反复出现,深圳另一起案例提供了具体做法。2025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司法部公布的调解案例中,李某与张某2015年结婚,育有一女。
2025年9月,夫妻因教育问题发生激烈争执,网格员发现后,通过联调系统在一个工作日内转交信息,经双方同意,由深圳市某区婚调委受理。
调解员梳理沟通和教育分歧,心理咨询师安排角色扮演、情绪日记,帮助双方辨认争执方式,律师说明抚养、财产分割等权利义务。
李某与张某逐渐愿意共同调整,承诺每周开家庭会议,分工照顾孩子。社区又安排三期关系修复活动,让沟通和育儿共识得到练习,回访记录显示家庭相处有所改善。
再回到65000元协议,媒体报道提及二审维持驳回撤销协议的结果,但该裁判文书尚未核验,不能作为已经确认的定论。
不能因此推导出在派出所签字就必然自愿,或此前威胁一定不影响签约。三个官方案例说明,处理家事争议要分别查清财产、保护子女、改善沟通。书面协议之外,真实意愿和实际履行同样需要认真对待。
信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