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想想,都说国内的用户不爱付费啊,不愿意为软件付费,为产品付费好像也不对。
大家的消费意识其实是还挺强的呢,你想想那些在网红直播间里,给那些漂亮的女网红打赏,刷跑车、刷火箭的人,大有人在呀。现在这种行为有一个新的名字,叫:文化消费。
所以,这里面的区别是什么呢?
我感觉真正的区别不是“消费意识强不强”,而是:打赏把支付设计进了情绪和关系场景,软件订阅把支付放在使用前和后台。
咱们这边的用户愿意为“人、情绪、关系、面子、即时爽感”付费,不愿意为“抽象工具、延迟收益、可复制数字品”持续付费。
所以,软件产品想破局,不能只喊“尊重知识产权”,得把付费变成可见的结果、即时的反馈、身份的认同,或者干脆按结果付费。
用户不是不花钱,是不为“没有意义感的契约”花钱。这句话什么意思呢?说白了,打赏是“礼物经济”,订阅是“契约经济”。
打赏是单次、自愿、可炫耀、有仪式感的:我给的是“礼物”,不是“价格”。订阅是持续、被动、自动扣费、冷静理性的:我签的是“契约”,不是“心意”。礼物经济里,支付是社交行为;契约经济里,支付是成本行为。
而且国内互联网长期把软件做成免费入口,用广告、增值服务、流量变现来补贴,用户被训练成“软件应该免费,内容可以打赏”。不是消费意识弱,是软件付费的“正当性叙事”一直没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