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鲜虾蟹籽云吞中未检出蟹籽”的话题在社交平台引发广泛讨论。不少消费者在查看速冻产品配料表时发现,标称“蟹籽”的云吞、水饺等产品,其配料表中标注的原料实际为“飞鱼籽”。这一现象被部分网友解读为“食材造假”,甚至引发职业打假人的关注。然而,在速冻食品行业内部,这种做法被视为长期沿用的一套商品命名规则,并非个例。
据了解,行业内部普遍将“蟹籽”作为商品俗称使用,指代经过调味处理的飞鱼籽。真正的天然蟹籽产量极低,捕捞和萃取难度大,且保鲜要求极高,成本远高于普通食材,无法满足大众化速冻食品的大规模生产需求。相比之下,飞鱼籽产自深海,产量稳定、颗粒饱满、口感脆弹,经过去腥、调味、定型、调色等标准化工艺处理后,其风味与口感已接近消费者认知中的“蟹籽”,因而成为速冻馅料行业通用的替代原料。
从法规层面来看,上述做法并不违规。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食品配料表必须标注原料的法定名称,但商品名称可以使用行业通用俗称。只要配料表如实标注“飞鱼籽”,且企业不隐瞒真实成分,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换言之,“蟹籽”作为商品名称,属于市场长期形成的通俗叫法,而“飞鱼籽”则是法定原料名称,两者并行使用,并不构成虚假宣传。
业内专家指出,类似命名方式在食品行业中并不少见。例如,“蟹肉棒”的主要原料为鱼糜,并不含蟹肉;“鱼丸”也并非使用完整鱼肉; “素肉”“椰果”等名称同样属于行业通用俗称。这些命名方式已在长期市场使用中被消费者逐渐接受,并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关键在于企业是否做到真实标注、透明公示。
目前,部分品牌已在产品包装、外卖页面及宣传材料中明确标注“调味飞鱼籽(行业俗称蟹籽)”,以帮助消费者准确理解产品成分,消除信息差。这种做法被视为当前行业较为规范的公示方式。
消费者在选购相关产品时,可通过查看配料表获取真实信息,而非仅依据商品名称判断成分。监管部门也表示,将结合消费者普遍认知与配料表真实性,综合判断食品命名是否构成误导。随着行业标准的进一步完善,俗称与学名的使用边界也将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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