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巨丰“蛇吞象”收购纷美包装(00468.HK)的纷争,历经董事会控制权更迭、多轮跨境仲裁诉讼拉锯、核数师辞任、股份长期停牌之后,再曝信披疑云。
从香港司法机构官网公开信息核实确认,纷美包装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Greatview Holdings Limited(丰景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原国际业务核心运营主体 Wintipak AG,共同涉及香港高等法院案号为HCCT 228/2025的诉讼案件,该案已于2026年3月19日完成开庭聆讯,新一轮开庭聆讯定于5月19日。
令人震惊的是,这起与上市公司核心资产直接相关的重大诉讼,在纷美包装过往的所有官方公告中,均未披露与“HCCT 228/2025”相关的信息。
HCCT 228/2025案件为何不披露?
3月18日,在香港司法机构官网公开的高等法院法庭日志信息中发现,案号为HCCT 228/2025的案件中有两个熟悉名字,涉案方:Wintipak AG及Greatview Holdings Limited。

这两个名字对于熟悉纷美包装的投资者或关注新巨丰蛇吞象纷美包装故事的读者并不陌生。
Wintipak AG是纷美包装原国际业务核心运营主体,Greatview Holdings Limited则为纷美包装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案件核心为申请撤销命令/判决的传票审理。该案件于2026年3月19日上午9:30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聆讯。
奇怪的是,从纷美包装公告中,并未查到有关案号HCCT 228/2025的任何描述,仅提及对Wintipak AG有关的仲裁。
2026年1月23日,新巨丰率先发布公告,披露针对Wintipak AG的一起仲裁及一起诉讼;2026年2月12日,纷美包装发布《有关复牌情况的季度更新及继续停牌买卖》公告中,披露在香港高等法院对Wintipak AG相关关联方提起两起诉讼,以及旗下间接全资子公司纷美包装(山东)有限公司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的一起仲裁(纷美包装(山东)为纷美控股全资子公司);2026年3月19日盘后,纷美包装与新巨丰又联合公告,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Wintipak AG及其一家下属子公司另行提起三起仲裁,涉及商标授权及框架协议等。
有意思的是,纷美包装对Wintipak AG三起仲裁的公告中,并未提及3月19日上午9点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聆讯的相关信息。

截至发稿,香港高等法院已安排了该案件于2026年5月19日为期一日的庭审。
由于高等法院披露信息有限,无法了解到该案件更多细节。但从“HCCT”案件类别来看,该诉讼案件影响力非同小可。
香港司法机构官网显示,HCCT案件类别为高等法院建筑及仲裁诉讼,主要处理建筑纠纷与仲裁程序相关事宜。此类案件对上市公司而言,直接涉及重大资产权益,可能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稳定性及持续履约能力。
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3.09条白纸黑字明确要求:“发行人须在知悉任何可能构成内幕消息的事件后,立即透过港交所电子登载系统,向市场披露该等内幕消息”。对于公司及全资附属公司涉及的、关乎核心资产及诉讼,均属于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内幕消息范畴,港股上市公司基石控股(01592.HK)曾就旗下附属公司涉及 HCCT 案件,专门发布公告履行了该项披露义务。
面对这样一起与上市公司核心主体直接相关的司法程序,我们不得不提出核心质疑:该案件是否属于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3.09 条中要求及时披露的内幕消息范畴?如此直接关联上市公司核心资产、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大事项,为何截至2026年3月17日,在纷美包装发布的所有官方公告中,均未查询到任何相关披露内容?
致同曾质疑信披真实及完整性
这起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早已不是新巨丰为代表的新一届管理层首次出现信披合规争议。
根据纷美包装此前发布的公告内容,公司核数师致同曾明确指出其信披操作中的多项不合规之处:2026年1月29日办公时间结束后,纷美包装才向核数师提供补充公告草案,致同于当日就公告内容反馈了明确审核意见,但公司未就相关意见开展任何正式讨论、未向核数师提供公告最终版本供合规审阅,甚至未提前告知公告刊发日期,便直接对外发布了相关公告。致同明确认为,该行为会导致公众对事件产生不完整理解,严重违背信息披露真实、完整的核心原则。

一连串的违规操作,不禁让市场产生质疑:连核数师的法定审核与反馈权利都未予尊重的管理层,又怎能真正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向市场传递未经核数师完整审阅的信息,是否违背了港股市场“披露为本”的核心原则?接连不断的信息披露合规争议,致使外界对新管理层在企业管理及治理方面的信心降至谷底,也产生质疑。结语
新巨丰与纷美包装的这场并购,从最初的产业协同美好预期,走到如今信披合规争议不断、法律纠纷不断且面临退市风险等尴尬境地,散户投资者早已苦不堪言。
此现象背后反映出,跨境并购背景下复杂的公司治理问题正对企业发展以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困扰。当上市公司董事会陷入“新旧”对决、当重要的跨境仲裁裁决被隐匿时,香港《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权威性正面临严峻挑战。
此次“蛇吞象”式并购产生的余震尚未消散,最终结果仍未明晰,然而资本市场实现双赢的逻辑始终不变:唯有秉持和气生财之理念,恪守合规要求,敬畏市场规律,方可避免在并购与整合进程中偏离正轨。
注:本文所载信息均来自公开渠道及相关方单方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案件具体事实以香港司法机构、港交所及相关上市公司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