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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万金案开庭后13个月仍未出结果,丁万金已向南溪区“一府两院”三位新任主要领导反映

宜宾市叙州区南广镇人大代表丁万金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已于2025年6月24日在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庭审

宜宾市叙州区南广镇人大代表丁万金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已于2025年6月24日在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庭审结束至今13个月仍未判决。

目前,因为换届原因,此前了解丁万金案情的南溪区“一府两院”三位主要领导均已调整,为了让自己的冤案不至于无限期拖下去,8月2日丁万金已向“一府两院”三位新任主要领导寄出了反映材料,请求尽快依法结案,给他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根据笔者持续两年多来对本案的关注了解,期间多次长时间访谈丁万金和他的辩护律师谭成机,走访了多位丁万金的关联人士,特别是笔者还全程旁听了公开开庭的丁万金案审理,根据笔者多年的政法工作和法律从业经验,站在公正的立场,笔者确信本案指控丁万金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严重背离基本事实的,是典型的冤案。

本案基本事实如下:

2014年,宜宾市南溪区国有企业江峰公司获得长江沿岸沙嘴砂石采点开采权,需要雇请人工开采。江峰公司遂与陈明、丁万金等人成立的明康公司签订《沙嘴劳务承包合同》,由明康公司提供劳务开采砂石,江峰公司按照砂石方量支付明康公司劳务费。由于江峰公司需要场地堆放砂石,与江南镇自由村一社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是5年,并且支付了土地租金、青苗补偿费、复耕保证金。明康公司按照江峰公司现场人员的指挥将砂石堆放在江峰公司租赁的土地上。

2015年2月2日,经江峰公司和明康公司双方确认,共计采砂172万吨。但江峰公司没有足够资金支付明康公司劳务费,遂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由明康公司对所采砂石进行加工并销售,获取部分砂石款作为劳务费。协议签订后,明康公司即着手购买加工设备、架设高压线路等工作。还未开始加工,江峰公司通知明康公司,上面有政策,因环保问题,不允许在长江岸边的砂石堆放场地加工,必须转运到政府指定地点。在等待期间,2017年9月16日,明康公司的4名实际股东陈明、丁万金、康俊林、钟海瑞,经过协商,签订了《明康公司砂石承包销售合同》,由陈明一人负责砂石经营,丁万金、康俊林、钟海瑞3名股东退出明康公司,不再参与砂石经营。

2017年9月19日,明康公司唯一股东陈明与江峰公司再次签订《补充协议》,足以证明涉案土地上的砂石与明康公司已退股的原股东丁万金无关。

2018年初,陈明在转运砂石至政府指定地点时,当地村民说陈明挖到了他们的砂石,索要巨额赔偿3000万元未果,就阻拦砂石转运,该事件虽经当地派出所、镇政府、区公安特警出面,仍然无法解决,导致部分砂石遗留在该案涉土地上,至今无法运走。

2018年12月11日,陈明及明康公司再次与江峰公司签订《补偿协议》,约定此前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均终止,双方权利义务以本协议为准。

2023年6月30日,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以陈明、丁万金私自与当地村组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为由,对陈明、丁万金立案侦查。2023年9月22日移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指控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024年9月18日,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以陈明、丁万金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移送南溪区人民法院审判。

图为南溪区人民法院

该案在南溪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辩护人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了前述江峰公司与江南镇自由村一社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以及江峰公司支付土地租金、青苗补偿费用的转账记录,明确指出丁万金不是土地承租人,也不是土地使用人,公安机关指控的犯罪主体错误,但检察院主观臆断,将丁万金强行起诉到法院。

以上事实,都有书面证据证实,清清楚楚。堆放砂石的土地是江峰公司租赁的,也是江峰公司使用的。明康公司根本没有租赁和使用土地,砂石堆放在该土地上的行为与明康公司无关。砂石未运走,是陈明与当地村民之间的纠纷引起;该纠纷发生在2018年初,丁万金在2017年9月16日就已经退出砂石经营了。造成砂石占用农用地的结果,与丁万金何干?

笔者认为,审理丁万金案这样一个案情并不复杂,全部事实都已经查清,没有任何疑点和盲点的案子,并不需要多么高深的法律水平,仅凭简单的法律逻辑和朴素的良知,都很容易得出丁万金不构成犯罪的结论。

而就在丁万金苦苦等待13个月后,近日南溪区政府区长、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全部换人,这就意味着,此前了解本案案情的三位主要领导履新后,新任领导又有一个熟悉情况、分析情况、作出决定的过程。

特别是南溪区法检两院,此前检察院对丁万金错误起诉,法院又对这样一起明显冤案久拖不决,这个时候再遇到南溪法检两长双双换人,两院一把手任期内没能圆满办结的丁万金案,随着两位领导的换人无疑有可能让丁万金案再度陷入长期“无罪从拖”的无助局面。

笔者认为,此前南溪法检两院对丁万金案迟迟未能作出公正的结果,不是案情本身有多复杂,而是法检两院都对这起人为因素造成错误立案、错误起诉的冤案缺乏担当,不愿得罪人,明哲保身,难以下决心去纠错,只能一拖再拖。

笔者希望南溪区新任法检两长能充分重视丁万金案,能完全站在证据和法律的角度去审视此案,排除一切法外因素,早日给丁万金一个公正的结果。丁万金错误背负了犯罪嫌疑人身份长达3年,给他的工作、家庭、身心健康都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打击,不要让他再无助地等下去了!